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8809|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规制度] 妊娠期女性X线检查知情同意书.doc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3-8-19 0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按卫计委相关规定,拍摄X片等放射诊疗时,医院必须告知患者辐射危害,并尽可能让患者穿防护服,但大多数医院都没有这样操作。
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减少辐射危害。

X线检查阳性率低于80% 医生将被警告

  【通知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48-2010),定期对临床医生申请的X线检查结果分析,对X线检查阳性率低于80%的医生提出警告;放射科医生应对临床医生提出的X线检查进行分析,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照射。

  【解读】

  这是为了防止过度诊断。现实中,一个简单的感冒发烧都要求拍胸片确诊,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不仅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X射线对健康有害。放射诊疗有严格的规定,如呼吸道感染,如果没有出现咳嗽的症状,就不应该拍X片。

  目前只是让医院对X线检查阳性率低于80%的临床医生提出警告,卫生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将来还可能实施吊销行医资格的处罚。

  优先选用非X线的检查方法

  【通知要求】

  临床医生在申请放射检查前,应按照相关要求和患者病史、体格检查和化验结果,综合判断是否有必要进行X线检查。在诊疗过程中,应尽可能使用受检者已有的诊断信息,优先选用非X线的检查方法。对育龄妇女、哺乳期妇女、孕妇、婴幼儿和少年儿童等特殊人群,更应该慎重判断射线检查的必要性,无正当理由的,不得进行X射线检查。

  【解读】

  X射线检查是所有放射诊疗方式中辐射最大的,根据现有文献资料,辐射与致癌有直接关系,出于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考虑,才规定优先选用非X线的检查方法,但由于X射线对人体穿透性很强,对某些疾病判断效果好,因而还不能完全被替代。

  严格控制对孕妇的医疗照射

  【通知要求】

  放射工作人员在实施医疗照射前,应向受检者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对婴幼儿、孕妇等特殊人群实施X线检查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检者(或法定监护人)放射检查的目的和风险,征得受检者同意后才可以实施X线检查。

  对育龄妇女进行腹部或骨盆部位检查前,应首先询问是否怀孕并了解月经情况,检查限制在月经来潮10天内进行;严格控制对孕妇的医疗照射,特别是在妊娠8至15周时,非急需不应实施腹部尤其是骨盆部位的医疗照射。对确有必要进行X线检查受检者,使用最小的照射野,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组织(如性腺、乳腺、甲状腺和眼晶体等)采取专门屏蔽措施,受检者需要陪护时,对陪护人做好防护措施。

  【解读】

  射线对孕妇和婴幼儿的危害是最大的,容易对婴幼儿致畸、致癌,以前对孕妇和婴幼儿X线检查没有做硬性规定,此次要求检查前必须书面通知,也就是尊重受检人(监护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医疗**。

  健康体检禁用CT

  【通知要求】

  健康体检中应该使用CR或DR等相对照射剂量低的检查方法,不得使用荧光屏直接透视,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如年龄在50周岁以上并且长期吸烟、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否则不宜使用CT检查;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和儿童健康体检中,禁止将 PET、PET/CT、SPECT 和SPECT/CT用于健康体检。

  【解读】

  相对而言CR或DR辐射照射剂量是最低的,它的辐射仅相当于X片的1/300,禁止将PET等4种方式用于健康体检的原因是,SPECT和SPECT/CT的方式常用于癌症的确诊,需要体内注射大剂量的辐射药物,对身体的危害性比较大。

  防护用品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通知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为开展放射诊疗的各机房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X射线防护服、防护围裙、防护帽、防护围脖和各种规格的铅防护方巾;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176-2006),使用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每年至少自行检查2次,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6年。同时还规定儿童使用辅助设备。

  【解读】

  之所以规定这么细致,不仅仅是保护受检者的身体健康,同时也要保证医务工作者的身体健康。


尊重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该附件版权审核中
妊娠期女性X线检查知情同意书.doc (36.5 KB, 下载次数: 57)
2# 沙发
发表于 2013-8-23 11:49 | 只看该作者
是应该这样,现在的医疗**太多了
3# 板凳
发表于 2019-2-23 23:03 | 只看该作者
在哪里可以下载呢?
4
发表于 2020-3-23 17:12 | 只看该作者
者在哪里可以下载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4-19 18:11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