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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关于妊娠合并症收治科室规范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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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7 1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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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妊娠合并症收治科室规范性问题还无规定性文件,按照教科书对于妊娠合并高血压、妊娠合并甲亢等均为妇产科内容。
但是发现在很多现实工作中有些医院却受到内科或其他相关科室诊治,对于妊娠合并症的疾病诊疗界限仍缺乏清楚的规定,目前对于这个问题仍然无规范性文件约束。
因此类问题亦为医疗**的潜在隐患。希望大家踊跃发言,讨论。
2# 沙发
发表于 2010-12-3 11:5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医院也有类似问题,一般情况下离预产期比较久的话,收在内科多一些。
3# 板凳
发表于 2010-12-3 13:0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也收内科
4
发表于 2010-12-3 15:05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如果不是临产的,应该收在内科比较好,内科医师观察病情更细些。当然还应随时请产科会诊。但这些疾病需要多可合作的,只要院内的会诊制度落实好,在哪个科住院应该都可以得到好的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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