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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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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文书示范(请提建议和意见)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1. 首先接诊病人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第一位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即首诊责任人。首诊负责是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疗、治疗、上报、转诊和转院等工作到底。
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入相应专科住院治疗。
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应及时收入相应专科或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明确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 抢救危重病人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已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首诊医师应及时书写相关医疗文书,因抢救病人未及时记录时,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据实记下,并加以注明。
5. 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需要会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并给以相应处理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6. 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后补办相关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7. 凡明确或疑诊法定传染病填写传报卡。
8. 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上报院领导或医务科。
9. 挂号室力求鉴诊基本正确,接诊急诊病人的护士应作好预诊、分诊,药剂、放射、检验等科室对注明“特急”或“急”标志的处方.检查单等应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0. 无夜间、急诊值班的科室,应安排电话值班,重危病人急需该科室诊治时应随呼随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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