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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17年3月出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执业医师注册后,
1)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
2)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
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那是不是执业医只要注册一次,省内其他地方备案即可?以前说的多点执业是否取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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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iPhone版诊疗助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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