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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资讯] 医疗事故鉴定缘何受冷落 “私了”竟成双方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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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0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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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收到1个鸡蛋</li><li>据宁夏[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统计结果表明,宁夏一年接到的医疗**投诉有80多起。然而,作为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宁夏医学会,却只有&quot;几年才受理几起鉴定&quot;的工作量。这表明,在医疗**中,医疗事故鉴定正遭遇冷落。比起漫长而颇受争议的鉴定程序,见效快的&quot;私了&quot;成了医患双方解决问题的首选。<p>来自中宁县的张某因泌尿系统疾病在银川市某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中发现伴生疾病,医患双方就伴生疾病是固有还是在就诊过程中导致一事产生**。张某拒绝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提出由医院赔偿65万元的私了条件。<p>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解释说,医疗事故鉴定受冷落,原因是患者经过复杂鉴定程序后,不一定能如愿获得赔偿。据了解,在《侵权责任法》未***之前,当医疗机构和患者产生**后,尽管因院方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损害,但只要没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就可能使患者费一番周折后,得不到任何赔偿,于是,患者更倾向于与医疗机构私了。而某些医疗机构因本身&quot;心虚&quot;,也很愿意接受这种了结方式。<p>一业内人士说,宁夏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是由专家库随机抽取的3名专家组成,大都来自区内各大医疗机构。由于这些专家更倾向于医院,被患者称作&quot;兄弟鉴定兄弟&quot;。而普通患者十分欠缺医学知识,既听不懂医生的解释,也无法辨别医学鉴定的合理性。因此,部分患者坚持认为医疗事故鉴定&quot;做了也白做&quot;。&quot;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早已引起上至卫计委,下至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quot;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介绍说。值得欣慰的是,今年7月1日国家***了《侵权责任法》,将过去&quot;医疗事故责任&quot;的说法改为&quot;医疗过失责任&quot;。并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过失,即便没有鉴定为医疗事故,患者也可得到相应赔偿。目前,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也在积极探讨,争取尽快引进用于医疗**调解的&quot;医疗**人民调解员&quot;机制,力求使医疗**调解更加公正透明。(记者王海英实习生吴璇)</li><li>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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