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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位能给我解答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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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8-3-17 2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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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报考执业医师的,但是现在不在原来的单位了,注册医师的手续应该怎么做呢?
2# 沙发
发表于 2008-3-19 20:59 | 只看该作者
你到卫生局领执业证时会给你一张注册流程表的,按卫生局说的做就行了
3# 板凳
发表于 2008-3-19 21:46 | 只看该作者
四种情况看看你符合那种条件
(持本省资格、执业证书在本区内变更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包括审核表二张、制作《医师执业证书》一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3、《医师***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6、申请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和拟执业单位(指公立医疗机构)正式聘用合同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民营机构仅与本人签定聘用合同即可;
  8、原注册单位属本区的填写变更申请表,在本区办理注册。
9、拟执业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章(应显示有效期内):
10、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执业地点变更时,需提交原执业单位与现执业单位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未返聘证明(如退休证书、解聘文件、调动手续等) (个体及民营提交解聘证明)公立医院要提交红头文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在个体诊所及门诊部变更注册人员需提交《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章;
    12、请仔细阅读《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的填写说明,表中第1、2、3页内容务必填写完善,有“***”处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表中第四页“拟执业机构意见”(即现接收单位)务必填写完善,并加盖公章;
备注:1、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2、申请变更执业范围,还应提交下列材料: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对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省级以上指定医院专业培训(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3、填写表格时需用蓝黑色钢笔或炭素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复印件纸张类型定为A4;变更表复印有效但应保持其原始性。

(持本省资格、执业证书由区内向区外变更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师***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3.5 英寸软盘一张(导出变更数据用) ;
    6、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章(应显示有效期内);
7、拟执业单位聘用证书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
   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执业单位聘用岗位证明加盖公章;
9、请仔细阅读《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的填写说明,表中第1、2、3页内容务必填写完善,有“***”处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表中第四页“拟执业机构意见”(即现接收单位)务必填写完善,并加盖公章;
10、申请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时,需提交原执业单位与现执业单位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证书及未返聘证明、解聘文件、调动手续及研究生毕业分配相关证件等) (个体及民营提交解聘证明)公立医院要提交红头文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申请人在外区领取变更申请表,由本区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并自带软盘,导出变更信息,到外区进行变更注册;本区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
2、本变更事项仅限于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3、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4、申请变更执业范围,还应提交下列材料: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省级以上指定的医院专业培训(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说明:填写表格时需用蓝黑色钢笔或炭素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复印件纸张类型定为A4。变更表复印有效但应保持其原始性。


(持本省资格、执业证书由区外向区内变更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包括审核表二张、体检表一张、制作《执业医师证书》一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3、《医师***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6、申请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拟执业单位(指公立医疗机构)与人事部门签定正式聘用合同(民营机构仅个人与该机构签定);
8、已导入变更信息的 3.5 英寸软盘及变更通知单及加章;
9、拟执业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显示有效期内);
10、  1998年以前取得医师资格者,需提交《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章;1998年以后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者,需提交《授予医师资格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章;
11、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执业地点变更时,需提交原执业单位与现执业单位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证书、解聘文件、调动手续等) (个体及民营提交解聘证明)公立医院要提交红头文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请仔细阅读《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的填写说明,表中第1、2、3页内容务必填写完善,有“***”处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表中第四页“拟执业机构意见”(即现接收单位)务必填写完善,并加盖公章;

备注:
1、申请人在我区领取变更申请表,由外区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并提供外区变更信息导出磁盘,交我区导入变更信息,办理注册手续;
2、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3、申请变更执业范围,还应提交下列材料: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省级以上指定医院专业培训(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说明:填写表格时需用蓝黑色钢笔或炭素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复印件纸张类型定为A4;变更表(未填写前)复印有效,但应保持其原始性。

如果只是取得***没有注册就换单位了,可以直接向拟执业机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提交材料如下: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其中《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2张、制《医师执业证》用1张、体检表一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
  3、《医师***书》(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5、申请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6、拟在公立医院注册的需提供拟聘用证明和经人事部门备案的正式聘用合同;拟在民营医院注册的需提供拟聘用岗位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章。个体诊所、个体门诊部拟新聘医师的,需提供拟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以及申办机构时已提交材料的聘用人员无需提供拟聘用证明)(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7、获得医师资格超过2年未注册的人员,要求由2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近3-6月的培训证明(加盖公章)。时间要求具体到年月日;
8、1998年以前获得医师资格的老人(指由人事部门老人老办法认定的)在申请执业注册时需提交《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998年以后获得医师资格者要求提交《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现申请注册医疗机构与原注册医疗机构不符合时,需提交原医疗机构及注册机关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及本人的相关手续(如提交退休证及未返聘证明、调动手续、解聘文件等)(个体及民营提交解聘证明;公立医院要提交红头文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拟执业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显示有效期内)。
     11、申请执业医师注册事宜时,若原已申请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者,需提交原《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助理医师***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章。若未注册者需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12.在个体诊所及门诊部注册人员需提交《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章
备注:填写表格时需用蓝黑色钢笔或炭素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复印件纸张类型定为A4;注册表复印有效但应保持其原始性。

[ 本帖最后由 5011150111 于 2008-3-19 21: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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