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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更改注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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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3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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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aobi2500 于 2018-10-23 16:44 编辑

我是学临床的,助理执业范围是医学影像诊断,今年执业考过,想注册到内科可以吗?

应该是按规定变更执业范围才可以。
不过有的地方规定县以下可以直接注册。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卫计委门。
发表于 2018-10-29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在乡镇卫生院的话,你可以在自己的助理镇上注册增注一个内科,即专业为两个专业内科和影像,这样的话,你在助理升执业的时候就可以注册影像和内科两个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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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发表于 2018-10-29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葱伴伴 发表于 2018-10-29 11:34
如果你是在乡镇卫生院的话,你可以在自己的助理镇上注册增注一个内科,即专业为两个专业内科和影像,这样的 ...

谢谢,增注一隔一个内科专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表于 2018-10-29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yawei209 发表于 2018-10-29 14:34
谢谢,增注一隔一个内科专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增注情况说明
来自:仪征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6-09-30 00:00:00
文件编号:001  发布机构:仪征市卫计委  公开日期:2016-09-30 00:00:00

内容概述:一、依据
1、《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2、《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中第二条第二款:“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的规定。

一、依据
1、《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2、《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中第二条第二款:“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的规定。
二、目的         
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增加执业范围注册工作,目的是缓解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现状,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促进依法执业。
三、具体要求
1、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类别医师,因工作需要,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考核批准,报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或首次注册后,可申请增加注册同一类别至多两个专业。
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类别医师,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3、申请增加注册执业范围的医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在基层医疗机构跟班学习拟增加注册的专业两年以上,或在二级以上医院对拟增加注册的专业进行系统培训或专业进修合计满半年,取得培训或进修合格证书;
(3)经市卫计委指定考核机构进行考核,专业理论测试和操作技能合格。
4、申请增加执业范围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1)《医师增加执业范围申请审批表》。
(2)医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师***书原件、复印件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与拟增加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临床培训(专业进修)证明单”及合格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发表于 2018-10-29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私人医生
时间: 2018-07-26 08:14:20
部门: 卫计委
类别: 咨询       
江苏省人民办公厅最新发的文 苏政办发[2018]52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全科诊疗服务,前期贵委提出2012年的文件精神说二级以上医院不可以增注全科,似乎有点不与时俱进吧?请问贵委啥时开始执行,好让我们更好地为基层人民服务!增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我提供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基层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就可以了吗?现在执业地点不都完全改成江苏省了吗?增加个执业范围有这么难吗?
答复时间:2018-07-27 15:14:12
满意度调查

网友您好!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以及苏卫办医政[2016]11号文件“关于组织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规范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52号文件“省**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若符合条件请携带以下材料: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3.医师执业证书;4.培训合格证明,到注册所在地卫计行政部门进行增注。
发表于 2018-10-29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私人医生
时间: 2018-07-26 08:14:20
部门: 卫计委
类别: 咨询       
江苏省人民办公厅最新发的文 苏政办发[2018]52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全科诊疗服务,前期贵委提出2012年的文件精神说二级以上医院不可以增注全科,似乎有点不与时俱进吧?请问贵委啥时开始执行,好让我们更好地为基层人民服务!增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我提供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基层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就可以了吗?现在执业地点不都完全改成江苏省了吗?增加个执业范围有这么难吗?
答复时间:2018-07-27 15:14:12
满意度调查

网友您好!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以及苏卫办医政[2016]11号文件“关于组织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规范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52号文件“省**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若符合条件请携带以下材料: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3.医师执业证书;4.培训合格证明,到注册所在地卫计行政部门进行增注。
发表于 2018-10-30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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