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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ixindou1 于 2018-7-7 14:28 编辑
孕产产前筛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出生缺陷综合防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项目的实施,县卫计局承担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并成立专家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通过该项目,优化孕前、孕期和产后保健服务流程,构建出生缺陷防止长效工作机制,提高项目工作综合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载体,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防止工作的宣传,普及出生缺陷防止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在醒目的地方张贴宣传挂图,制定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发放,使公众更多地了解产前筛查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主动参与筛查。同时要在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该实事项目的典型个案与工作成效,扩大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影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做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档案资料的综合管理,建立工作台账,规范整理归档各类文件、文字、图片、影像,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工作资料。每月统计筛查人数、筛查结果、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 (四)严格考核验收。县卫计局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考核项目运行、资金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质量、目标进度及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督办解决。按照实事考核办法和产前筛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尤其是乡镇等责任主体单位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水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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