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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管理] 当心口头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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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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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踏青放牛 于 2017-1-20 08:32 编辑

护士每天都在执行医嘱,但临床工作中,护士有权根据病人的身体情况,执行医嘱或者拒绝执行医嘱,以下几个案例也许能给你一些启示。

口头医嘱 百口莫辩

案例一:

张医生和护士小西搭夜班,31 床病人突然出现房颤。这时,张医生刚好在收病人,当小西和他报告病人情况时,他说,配一组生理盐水 20 mL 加西地兰 0.2 mg 静脉注射 20 分钟。

小西提醒医生,这是口头医嘱,需要他开医嘱才能执行。张医生说,你没看到我正在收新病号吗?你先推,我后面再补医嘱就是了。小西想说什么,但是因为对方是老医生,自己是新护士,没敢回嘴,乖乖去给病人推了。后来小西催张医生补医嘱,张医生还是忘了补上。

第二日病人要求转院,总班在核对费用时发现西地兰组液体没有收费。护士长得知后,批评了小西不该执行口头医嘱,小西百口莫辩。

点评:

护士什么时候可以执行口头医嘱呢?《护士条例》中规定,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除了抢救这种特殊情况,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是有权利拒绝执行口头医嘱的。案例中的张医生只是在处理新收病人,并不是抢救,所以小西应该坚持原则,让医生开了医嘱再执行。

「当小护士遇到老医生、或是遇到熟人时,极容易出错、出**。」特别提醒,这个时候护理人员更要按规定去做。

所以,为了保护自己,也保护医生和患者,请不要轻易执行口头医嘱。

遇到有争议的医嘱:再核对

案例二:

科室新收了一名病人,护士小张在询问病人过敏史时,病人表示自己有青霉素过敏史。回来后医生已经开好医嘱,要用哌拉西林舒巴坦,让小张去给病人做青霉素皮试。小张说,病人有青霉素过敏史。

医生说,我问诊的时候病人没说,而且既往病历显示病人没有青霉素过敏史,然后坚持让小张给病人做青霉素皮试。

小张配好青霉素,给病人做了皮试。很快,病人出现了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医生让立即给予肾上腺素 1 mg 皮下注射,吸氧,上心电监护。因为抢救及时,病人没有出现什么不良情况,但是家属坚持要求医院赔偿。

点评:

可能有人觉得小张有些冤,毕竟这件事主要责任不在小张。哌拉西林舒巴坦属于青霉素类药物,用药之前要用青霉素皮试。小张错就错在明知道病人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情况下,没有坚持自己意见,而是按照医生的要求去做了。

结果病人受罪,医院赔钱,两人受罚。

当碰到有争议的医嘱时,医生和护士可以一起到病人床旁再次核对,务必确认后再执行医嘱。

不规范的医嘱:需反问

案例三:

57 床病人说自己有关节炎,这几日天气潮湿寒冷,自己的关节炎又犯了,很痛。护士向医生反映情况后,医生开出医嘱,正清风痛宁 50 mg。但是医生在开医嘱时漏了注明肌肉注射,只是开了药名和剂量。

总班护士在过医嘱时也没有细看,理所当然地认为是静脉注射,于是转抄医嘱正清风痛宁 50 mg 静脉注射交由责班护士执行。刚好今天责任护士小吴刚来科室,对正清风痛宁这个药物也不是很了解,就按照总班转抄的医嘱执行了。

小吴将正清风痛宁给病人静脉注射后,病人当场出现心慌气短现象。小吴立即向医生反应。这时大家才发现医嘱执行错误。

幸好给病人及时吸氧后,症状缓解。

点评:

一个完整的医嘱必须包括药名、剂量(不能用容量单位表示)和用药途径。这个事件追究下来,可以说错误是一环扣一环,医生没有开完整医嘱,漏了用药途径;总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和医生核对,而是想当然地认为;小吴因为刚来,对药物不清楚,于是发生了执行错误事件。

这也给我们护士提了一个醒,对于医生的医嘱我们应该严格把关,避免不规范医嘱出现,第一个漏洞没有补住,后面就容易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

当病人提出质疑:认真对待

案例四:

护士月月准备去给病人输液。病人询问月月输的是什么药物。月月回答,一组是脑蛋白,一组是大株红景天。病人立即表示,自己曾经用过脑蛋白,用了之后不舒服,并反问月月,自己已经和医生说过了,为什么还要开脑蛋白。

月月马上回去和医生再次核对,医生才想起,原来当天收了两个病人,差不多同时来的,且病情差不多,医生错将后来病人的医嘱开成前面这个病人的医嘱。

于是月月将液体拿回来,避免了一次错误。

点评:

临床中不少护士会对病人提出的疑问不予理会,甚至认为病人是来「找麻烦」的。事实上,有些病人因为长期住院,长期用药,对自身的情况会更加了解。

所以面对病人对医嘱的质疑,不要忙着否认,不妨再多个心眼,和医生再次沟通确认;多留心,也是给自己的护理工作增加一道「保护墙」。

临床工作中,护士有权根据病人的身体情况,执行医嘱或者拒绝执行医嘱。医生和护士既要分工合作,也要相互监督。护士是最后一道输出口,千万不可机械执行,应认真核对医嘱,确保医嘱无误。

这是对生命的负责,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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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头医嘱受害是护士,护士一定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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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头医嘱应该是出现在抢救危急患者时候,一般还是应该拒绝执行口头医嘱。可是我们基层频繁口头医嘱,不执行的话就不高兴,还要说护士难说话。护士的腿可以多跑,医生在门诊经常一个电话就是医嘱,还要让护士代替下医嘱,如果出事护士的责任最大。希望这样的现象快点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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