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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专家视点:重新审视指南推荐的NA停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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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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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指南对HBeAg阳性患者推荐的NA停药原则相似,均要求达到HBV DNA检测不出且HBeAg血清学转换后,巩固治疗至少6或12个月;对HBeAg阴性患者推荐的NA停药原则存在差异,EASL 2012和AASLD 2009要求达到HBsAg清除,而APASL 2012要求至少治疗2年,且达到HBV DNA检测不出3次,每次间隔6个月。


关于NA停药评价的现有研究存在一些问题:大多数为回顾性研究,除停药后快速复发和严重复发者采用了不同的停药标准,对病毒学复发和生化学复发的定义不同,并且所研究的种族人群不同。停止治疗后,应达到HBV**的持久抑制,最好维持HBV DNA检测不出,至少应达到HBV DNA<2000 IU/mL。


回顾应用NA治疗HBeAg阳性患者停药的数项研究,多数研究采用了指南推荐的停药原则,停药后的病毒学复发率非常高,一般为90%(可检出HBV DNA)或60%~70%(HBV DNA>2000 IU/mL),年龄为复发的重要相关因素,高龄患者容易复发,而NA治疗时间以及应用NA的种类与复发不相关。


对NA治疗HBeAg阴性患者停药的多项研究采用了指南推荐的停药原则,病毒学复发率(HBV DNA>2000 IU/mL)通常为65%左右,一些研究表明,停止治疗后,部分患者可实现HBsAg清除。


采用HBsAg清除为NA停药原则的研究表明,停药后的绝大多数患者可维持HBsAg阴性,只有极少数可检出HBV DNA,且为非常低的水平。

(来源:国际肝病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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