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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医师资格考试著作权“官告民”引发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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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2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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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国不与民争利!但这两年来,有关央企、公共机构与民争利的报道却屡现报端。近段时间以来,一起“官告民”的官司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经营报》等媒体都做了重要报道,而网络上针对此事更有诸多讨论。

事情的起因源于卫计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以侵犯著作权为案由,将科学出版社等国内数家出版社、作者告上了法庭。

申诉的具体理由包括:其一,侵犯了医考中心所推出医师资格考试题的著作权,给他们造成了经济损失;其二,干扰了命题专家工作。20103月该案一审完毕,**判决医考中心胜诉。科学出版社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至今仍未开庭审理。

这起“官告民”的官司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国考试题是否享有著作权,应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从目前的一些舆论看,不少人持相反的意见;其二、医考中心说出版社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让很多人感到不解,医考中心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并非营利性机构,何谈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其三、医考中心认为出版社干扰了命题专家工作,这种说法又有何依据。

国家考试是否享有著作权,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争议的双方至今也没有达成一致,而整个争论的议题已经延伸到《著作权法》与《教育法》之间的冲突,为此有关专家建议修改《著作权法》的部分规定。

医考中心状告出版社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被有些媒体解读为“才是诉讼的重点和医考中心关心的问题”。早年,ETS (Education Test Service,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以侵犯其考试试题的著作权为由,将新东方学校告上了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经审理认为新东方学校构成侵权,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总计达人民币1000余万元。也许这个经济利益的“大蛋糕”才是医考中心的出发点。

此外,医考中心认为出版社干扰了命题专家工作,这个干扰又何从提起,难道往年的医考试题被广大考生知晓,并作为复习参考资料,就能够造成干扰了?如此来讲,那么流传广泛的高考试题,是否也会被要求“著作权”,而保护起来。?作为一项选拔优秀人才的考试,以往的试题应该广泛传播与使用,更有利于促动学习,而医考中心的命题专家们更应该年年创新,不断提高命题水平,真正对得起财政拨款与纳税人的钱,所谓的“干扰专家命题”无论是在情理上还是在法理上都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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