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3766|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求助]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1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莉婷 于 2011-6-21 00:04 编辑

疗效和副作用.
2# 沙发
发表于 2011-6-16 23:20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疗效和副作用.
3# 板凳
发表于 2011-6-21 00:06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木人用啊???????????????????????????
4
发表于 2011-6-21 00:27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我那以前用过,疗效还可以,不过副作用比较大。
头像被屏蔽
5
发表于 2011-6-21 08:5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6
发表于 2011-6-21 09:20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效果显著,就是太贵,,
7
发表于 2011-6-21 12:01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快了吐得那个厉害!
8
发表于 2011-6-21 12:15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回复 6# 陈医生2010


    才5元一瓶装0.2
9
发表于 2011-6-21 12:16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回复 4# 晓雪


    听说美国已下架啦?
10
发表于 2011-6-21 19:23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size=+0]关于修订加替沙星制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7]42号
2007年01月23日 发布

附件3:
             加替沙星注射剂说明书修订内容

  【禁忌】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和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
      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血糖异常
  已有报道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包括症状性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这些事件通常在糖尿病患者中发生。但是,低血糖症,特别是高血糖症已经在没有糖尿病病史的患者中产生。除了糖尿病以外,服用加替沙星时与血糖代谢异常相关的其他危险因素包括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特别是降血糖用药)。具有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该密切监控血糖。如果用加替沙星治疗的任何患者发生低血糖或者高血糖的症状和体征,必须立刻进行适当的治疗,并应该停用加替沙星。
  已有报道血糖的暂时异常,通常包括开始治疗3天内血清胰岛素水平升高和血糖水平降低,有时导致严重低血糖症。也已经观察到了高血糖症,甚至某些病例为严重高血糖症。高血糖症通常在应用加替沙星第3天后发生。
  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患者中极少数出现严重血糖异常。这些异常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痉挛和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意识丧失)。虽然少数导致致死后果,但是如果得到适当处理,这些事件中大多数是可逆的。
  2.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III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
  3.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噩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从事驾驶汽车等机械作业或从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经系统警觉或协调活动的患者应慎用。此外,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与喹诺酮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
  4.喹诺酮类药物有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过敏反应。对首次发现皮疹或者其他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可根据临床需要用肾上腺素或其它复苏方法治疗,包括吸氧、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胺类药物以及气道管理等。
  5.有报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治疗后可能发生轻度至致命性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一诊断。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后,即应开始治疗。轻度患者停用抗菌药物后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则应酌情补充液体、电解质,并针对艰难梭菌性肠炎抗菌治疗。
  6.尽管尚未见到类似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键需要外科治疗或长时间功能丧失的现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疼痛感,出现炎症反应或肌健断裂等应停用本品,在未明确排除外肌健炎或肌健断裂前,患者应休息,并停止体育锻炼。肌健断裂在喹诺酮类治疗中或治疗后均可发生。
  7.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后发生光毒性反应。虽在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未见本品在推荐剂量水平发生光毒性。但为保证医疗顺利实施,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如果出现晒伤样反应或发生皮肤损害,应及时就诊。
  8.本品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9.本品必须采用无菌方法稀释和配制。在稀释和使用前必须查看有无颗粒状内溶物,一旦发现肉眼可见的颗粒状物则应弃去不用。本品仅供单次使用,故配制后未用完部分应弃去。严禁将其他制剂加入含本品的瓶中静脉滴注,也不可将其他静脉制剂与本品经同一静脉输液通道使用。如果同一静脉输液通道用于输注不同的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后必须用与本品和其他药物相容的溶液冲洗通道。如果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则必须按本品和该合用药物推荐剂量和方法分别分开给药。
  10.本品在配制供静脉滴注用每毫升2毫克浓度的静脉滴注液时,为保证滴注液与血浆渗透压等张,不宜采用普通注射用水。
  11.本品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严禁快速静脉滴注或肌内,鞘内,腹腔内或皮下用药。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更易患有肾功能降低,并且毒性反应的危险性也可能较大,因此,在选择给药剂量时应该小心,监测肾功能对此会有帮助。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老年患者血糖显著异常。老年患者可能患有未察觉的糖尿病、与年龄有关的肾功能降低,潜在的疾病,以及/或者正在应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这些因素可能对血糖异常构成特殊的危险。
  当准备给患者应用加替沙星时,建议医生与可能出现低血糖症和/或者高血糖症(血糖代谢异常事件)危险的患者进行讨论,使患者清楚怎样检控其血糖变化,以及发生这样的变化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减缓加替沙星经肾排除。
  2.本品与***同时使用,未见加替沙星药代动力学发生明显改变,但在部分受试者发现***血药浓度升高。故应监测服用***患者的***毒性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对表现出毒性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应测定***的血药浓度,并适当调整***剂量。但不推荐事先调整两药剂量。
  3.同时使用加替沙星和影响葡萄糖代谢的药物可增加患者血糖代谢异常的危险(见禁症和警告:血糖异常)。
  抗糖尿病药物:合并应用格列苯脲和其他降血糖药物后,观察到了影响葡萄糖代谢的药效学变化。当格列苯脲与加替沙星合并用药时,没有观察到明显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抄送:国家药典委员会、本局药品审批中心,药品安全监管司、药品市场监督司,本司领导。

11
发表于 2011-6-21 22:17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最好别用 !我都退了副作用太大,不敢用了
12
发表于 2011-6-25 21:11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我们诊所有,我自己用过,副作用是很大,静滴之后人头晕晕的轻飘飘的,有点烦躁,我当时想滴快些,可是调快滴速,我就吐了。事实就是这个样子,我今天还亲身试验过了呢。
13
发表于 2011-7-3 18:23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是的副作用很大,头晕,心慌血糖异常。
14
发表于 2011-7-3 19:54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我用过几例
15
发表于 2011-7-3 20:33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副作用很大,打过后人头晕,烦躁。晚上睡不着觉,现在不用了
16
发表于 2011-7-3 23:20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这药不好.听说有些地方已经停了.零六年时用得多.没看到啥特点,倒是经常出接瓶混浊,劝不要进这药
-----------------------
本消息发自手机[掌中爱医wap.iiyi.com]
17
发表于 2011-7-4 19:20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我也是4年前给病人用过,打快了就晕。100ml的水足足打了一个小时,剩下的我就不用了。打的这么慢看着就烦
18
发表于 2011-7-5 16:00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16楼  精神可嘉!
19
发表于 2011-7-5 16:03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针谁用过

不良反应多。
20
发表于 2019-2-21 17:54 | 只看该作者
加替沙星确实不好用,**,血糖异常,糖尿病人不能用,不如用左氧氟沙星

--------------------
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4-26 09:20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