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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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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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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美国学者萨斯和荷伦德提出了三种医患关系的模式,即萨斯-荷伦德模式。这种医患关系的模式同样适用于护患关系。
1.主动-被动型
这是一种最古老的护患关系模式,其特点是护患双方不是双向作用,而是护理人员对患者单向发生作用。护士对患者的护理处于主动的主导地位,而患者则处于被动接受护理的从属地位。这种模式适用于某些难于表达主观意志的患者,如危重、休克、昏迷、失去知觉和意识障碍的患者以及婴幼儿等,因为在上述情况下,患者无法参与意见,需要护理人员发挥积极能动作用。这种模式的最大缺陷是排除了患者的主观能动作用,所以,仅用于意识障碍或难以表达自己主观意志的患者。
2.指导-合作型
这种模式认为护患双方在护理活动中都应当是主动的。尽管患者的主动是以执行护士的意志为基础,并且护士的权威在护患关系中依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患者可以向护士提供有关自己疾病的信息,同时也可以提出要求和意见,有利于护士及时了解患者的意愿,制定合适的护理方案,也可以指导患者如何合作。因此,应当提倡采用这种模式。
3.共同参与型这种模式的基本出发点是认为在治疗、护理的过程中,患者的意见和认识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有价值的。护患双方有同等的主动性和权利。在这种模式下,患者不是被动地接受护理,而是积极主动地配合和亲自参与护理活动。护理人员也非常愿意及时准确地了解患者接受护理后的反应和效果,良好的沟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护理质量。因此,这种模式的护患关系是双向的,是一种新型的平等合作的护患关系。然而,这种模式也不是对所有患者都适用,它比较适用于慢性病患者和受过良好教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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