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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楼主提出的问题,我在7楼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的观点我始终认为是正确的,现在对这些观点,做进一步的阐述,仍仅供参考。为什么呢?这与我资历有关,我岂止不是这方面的专家,甚至于连个专业人员都不算。我的自我定位是:起先是花眼问题的业余爱好(老)者,后来又自我追加一项:近视问题的业余爱好(老)者。所以对我的观点,包括下面写的内容,应用分析的、怀疑的态度来对待。
现在回到楼主提的问题上,我们从楼主所叙述事情的经过可以了解到,他给刚上一年级的孩子配的第一幅200度的眼镜,以及后面每年换成增加的近视度数的眼镜,肯定都是经过正确的验光而配就的。按一休老师的意见:这种配镜是不存在过高现象的。所以一休老师分析孩子近视速度过快,认为和这种正确验光、配镜没有太大的关系。而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我认为孩子近视发展的速度过快,与犯了四个错误有关,而这些错误就是这种正确验光下配镜前提下发生的。 孩子从最初的佩戴200度近视镜开始,到前年为止,近视的度数增加到500度,净增加的300度。我认为都是下面三个不平衡所造成的,其中后两种不平衡就是这种正确验光、配镜带来的。 第一个不平衡,是部分的少年存在这种现象,裸眼视力与其调节能力不相平衡,并且这种不平衡是视力高了,而拥有的调节能力却低于应该拥有的调节能力。比如弱视儿童就是这种情况的典型。这种不平衡是先天性的。有这种情况的孩子,在短时期内会出现裸眼的视力下降,不平衡的程度越大,视力下降的越大。不平衡程度是可以具体测量的,因过于复杂,在这里只好忍痛割爱了。这种裸眼视力下降与矫正不矫正视力无关。我还总结它具有这样特点,从视力开始下降到完全结束,其矫正视力的最高限度始终保持不变,这也是先天视力下降区别后天视力下降的地方。至于为什么这种不平衡会引起裸眼视力下降呢?这是一个重大的、重要的课题。需要很好加以论述,因篇幅的关系,在这里仅将其逻辑关系简略的介绍一下:一个青少年若存在这种不平衡,按自然法则必须要把这种不平衡转变化为平衡,而完成这项任务的主体是其本人的视力的生长系统,而其能完成这项任务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降低裸眼视力,而增长眼轴的长度等仅仅是用来完成降低视力的手段,而并非是近视的发生的原因。楼主的孩子若存在这种不平衡,300度矫正视力的下降就包含因这种情况而下降的,这部分下降不属于矫正视力引起的。若不存在这种情况,300度的矫正视力的下降就全部是后两种不不平衡造成的,而后两种不平衡又全部是正规验光配镜造成的。
第二个不平衡,是视力矫正后,我们的视力提高了,但是调节能力没有丝毫的提高,这两者形成的了新的不平衡,显然正规验光配镜这种不平衡也无法避免。这种不平衡的程度,可以用矫正前后视力的差距来表示。楼主的孩子,假定他在矫正前的视力为0.4,矫正后的视力为0.9,那么平衡差的程度可用0.5度来表示。这种不平衡同样必定按照自然法则,由不平衡转化为平衡,即下降的目标就是矫正视力前的0.4,而完成这任务的主体和手段和第一种不平衡的情形是一样的。值得强调的是这种不平衡引起的矫正视力下降与我们是否在近处使用我们的视力无关,这个特点可通过学龄前儿童矫正视力后让其避免一切在近处使用眼力。则我们将发现,他的矫正视力仍然会年年都会下降。若不在近处使用我们的视力,还会出现和前面先天性视力下降类似的情况,即矫正视力最高限度自始至终并不发生变化。
第三个不平衡、是上述假设条件在不成立的情况下发生的。楼主的孩子矫正视力时上了一年级了,最起码要看书、写字,在近处用眼力的力度,矫正视力前后必定是完全不同的,这就是我在论述花眼时指出的:一个近视眼在视力矫正前,不存在“主观近视点”过远问题,或仅存在轻微的过远问题,而视力矫正后就会出现严重的过远问题,严重过远问题,本质就是过度使用调节能力问题,这种使用必定会促使调节能力下降,而这种能力的下降就会造成和第一种不平衡一样后果,即裸眼视力的下降,这整个过程就是人们苦苦寻求的视力下降的后天原因。因为在前面说过,它区别于先天裸眼视力下降的地方是在其下降的过程中将伴随其矫正视力最高限度的下降。裸眼视力下降必定使得楼主孩子矫正后的平衡差,由0.5扩大为0.6或0.7,进而使得每年矫正视力下降添加了新的因素。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看到后两种的不平衡是矫正视力后必然要发生的,即使按正确的验光配镜也无法避免。所以我说楼主的孩子矫正视力过早过强,就是建立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之上的。至于后面我说的人们对楼主的孩子矫正视力后年年下降解读有误,是指人们并不了解,谁在降低孩子的矫正视力?降低矫正视力的目的是什么?我在上面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孩子的视力生长系统,采用增长眼轴等手段降低矫正视力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缩小矫正视力初就有的,后面因裸眼视力下降又增加的平衡差。这是按自然法则的要求做的。可是人们不能正确的解读它,又通过正确的验光,将降下来的矫正视力又重新补上,使得平衡差非但未能降低,甚至于还有所提高。经一年辛辛苦苦降低的矫正视力等于白降,下一年又从头开始。经几年这样反反复复的进行,孩子得到的就是年年视力下降,如果照此再继续几年,孩子,不等高中毕业,就会成为1000度的高度近视眼。这种恶果就是人为的按正规验光配镜带来的。不仅是楼主的孩子,世上许许多多高度近视眼就是在这种反反复复正确验光配镜的旗帜下“培育”出来的。是不是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完全不是。假定楼主的孩子不进行视力矫正,他又没有第一种不平衡的问题,并且正常的上完大学他的近视不仅11岁近视仍保持200度,甚至于到七、八十岁仍保持200度。而且眼睛绝不会出现花眼。即使有第一种不平衡情况,只是他的裸眼视力略降低点,眼的近视程度也仅会增加200多度。原因很简单,就是因没做视力矫正就不会出现后两种不平衡。我们从这个判断,可以看出孩子做矫正视力,视力提高了会付出多么昂贵的代价。所以我向楼主建议不能丝毫再增加矫正视力的度数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能降低现在的矫正视力,这样才有可能保持住现在500度的近视不再加深。
最后我想和24楼的二傻2老师说几句话。我以上的论述,可能有很多不准确的地方,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即使一个资深的眼科的专业人员,经深思熟虑未必能想得出和写得出,而我作为一个业余手岂能仅凭“主观臆断”就能断出来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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