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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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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0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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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17年3月出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执业医师注册后,

1)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

2)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

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那是不是执业医只要注册一次,省内其他地方备案即可?以前说的多点执业是否取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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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iPhone版诊疗助手
2# 沙发
发表于 2017-6-21 13:09 | 只看该作者
是的,省内备案即可,前提是你要备案的医疗机构有你注册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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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3# 板凳
发表于 2017-6-22 13:43 | 只看该作者
多点执业继续有效,前提是主要医疗机构你没有变更过
否则一旦变更系统自动会取消原来的多点执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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