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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 降压用药四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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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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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1  生活干预
  在决定开始药物治疗之前,高血压患者首先要对生活方式进行干预,包括减轻体重,戒烟限酒,减少盐及脂肪的摄入,增加体力活动,保持乐观心态。上述生活方式的改变,可使轻度高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开始药物治疗。
  高血压药物治疗需遵循以下原则:一、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以获得理想的疗效并使不良反应最小。二、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初始用药。三、为了有效防止靶器官损害,需要24小时内平稳降压。要达到此目的,最好使用一天一次给药并可持续24小时作用的药物。四、为使降压效果增大而不增加不良反应,大多数患者可能需要两种以上降压药物联合治疗。
  提醒2  联合用药
  同一类别的不同种类药物作用有所不同,对某些特殊患者的疗效也有差异。不同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尽相同,个体差异明显。因此,每位患者的用药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个体化治疗。
  患者应用一种降压药物,治疗2~4周以上,如降压疗效不理想(未达标),可增加剂量或加用另一类药物。再过2~4周如仍未达标,可再加用另一类降压药物,如未用利尿剂可加用利尿剂。对于血压在160/100mmHg以上的高危或极高危的患者,一开始就可选择两种不同药物联合治疗。联合用药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和减少每类药的剂量,从而减少药物的副作用,提高患者的耐受性。
  提醒3  定期随诊
  高血压患者用药后应定期随诊,调整用药,直至达到目标血压。血压达标后,可每3~6个月随诊一次,患者有靶器官损害或临床心血管疾病,应增加随诊的频率。随诊时应注意监测,如每3~6个月检查一次血钾、肌酐、转氨酶等。同时应注意纠正其他危险因素,如血脂、血糖、吸烟等。此外,随诊过程中还要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
  提醒4  调整剂量
  高血压患者一般需终生治疗,经治疗血压恢复到正常水平的患者若自行停药,其血压将恢复到原来水平或更高,而且,其治疗过程中带来的心血管保护的益处将逐渐丧失。因此,患者不宜随意停掉治疗药物。部分患者血压得到长时间控制后,尤其是非药物治疗为主的患者,可以尝试谨慎、逐步地减少服药次数或剂量。此时患者应密切监测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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