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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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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患,35岁,严重车祸伤
根据患者现有的临床资料,1左小腿毁损伤,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多伴有神经血管的损伤,肌肉等软组织毁损严重)2右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不排除血管神经损伤的可能,因伤口在内侧)3此病人创伤性休克的可能性大,应及时补充血容量,稳定生命体征,4一期清创术,左小腿在远端无神经血管支配征象的情况下建议行股骨髁上截肢术,必要时开放伤口充分引流,保全肢体对病人的生命可能是致命的威胁,右下肢在远端血供及神经功能支配良好的情况下建议行清创、股骨髁上骨牵引,待二期手术较安全,早期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重要脏器的功能,避免多器官功能衰竭。再次提示:运动系统创伤治疗的优先顺序:1、挽救生命 2、保全肢体 3、保存关节4、再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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