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2461|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规制度] 请教斑竹及各位前辈2个问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5-4-15 1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请教斑竹及各位前辈2个问题?

请教斑竹及各位前辈2个问题?

请教斑竹及各位前辈2个问题?
   1.我取得了劳动部门颁发的“针灸及推拿”的高级职业***书,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以后能不能仅重事针灸推拿这一行呢?
   2.在某一省或地区取得了执业医师,今后在其他地方看病,有没有处方权或开门诊?如果能是不是要重新注册呢?
      我很急,请各位赐教。谢谢。
2# 沙发
发表于 2005-4-15 11:36 | 只看该作者
请有经验的前辈一定答复,谢谢。
3# 板凳
发表于 2005-4-15 11:40 | 只看该作者
帮你转到医政版,请医政或可心帮忙回答.谢谢!
4
发表于 2005-4-15 11:55 | 只看该作者
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并不能作为你行医的资格吧
参考医师法: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5
发表于 2005-4-15 12:05 | 只看该作者
劳动部门发的医师证件在卫生系统晋级 报名等不予承认

在某一地方取得了医师执业证书到其它地方执业
需要变更注册
否则是非法行医
6
发表于 2005-4-15 12:20 | 只看该作者
既然不能用,那为什么国家有让他们办班发证呢?
有谁能告诉我啊。
7
发表于 2005-4-15 15:10 | 只看该作者
针灸肯定是属中医类的~
推拿就说不清了~因针对特殊人群如盲人开设的班,取得证书,开业的~只领工商照,和医疗证无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5-27 20:51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