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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实践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 在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本辖区考生情况及专业特点,依据实践技能考试大纲,负责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第十七条 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免于实践技能考试。
是不是可以不考技能了哦!!!!!如果不考是不是要在那里打证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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