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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有关首次注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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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8-3-25 1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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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问题请各位大侠给予帮助

我是在福建省报考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后,因为某些原因换了家新单位.{新单位在浙江省}

这个新单位希望我能够尽快在他那里进行首次注册,目前我没有拿到成绩单以及证书,我的问题是

我是在福建报名参加考试,可以到浙江首次注册么?如何操作?

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
谢谢了
2# 沙发
发表于 2008-3-25 17:25 | 只看该作者
医师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其中《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2张、制《医师执业证》用1张、体检表一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
  3、《医师***书》(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5、申请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6、拟在公立医院注册的需提供拟聘用证明和经人事部门备案的正式聘用合同;拟在民营医院注册的需提供拟聘用岗位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章。个体诊所、个体门诊部拟新聘医师的,需提供拟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以及申办机构时已提交材料的聘用人员无需提供拟聘用证明)(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7、获得医师资格超过2年未注册的人员,要求由2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近3-6月的培训证明(加盖公章)。时间要求具体到年月日;
8、1998年以前获得医师资格的老人(指由人事部门老人老办法认定的)在申请执业注册时需提交《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998年以后获得医师资格者要求提交《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现申请注册医疗机构与原注册医疗机构不符合时,需提交原医疗机构及注册机关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及本人的相关手续(如提交退休证及未返聘证明、调动手续、解聘文件等)(个体及民营提交解聘证明;公立医院要提交红头文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拟执业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显示有效期内)。
    11、申请执业医师注册事宜时,若原已申请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者,需提交原《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助理医师***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章。若未注册者需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12.在个体诊所及门诊部注册人员需提交《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章
备注:填写表格时需用蓝黑色钢笔或炭素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复印件纸张类型定为A4;注册表复印有效但应保持其原始性。

[ 本帖最后由 5011150111 于 2008-3-25 17: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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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凳
发表于 2008-3-25 17:51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斑竹及时回应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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