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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学考试网查看到的……这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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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1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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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章 实践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 在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本辖区考生情况及专业特点,依据实践技能考试大纲,负责实施实践技能考试作。

第十七条 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免于实践技能考试。
2# 沙发
发表于 2013-12-2 13:17 | 只看该作者
助理报执业医不用考操作么……?
3# 板凳
发表于 2013-12-2 13:33 | 只看该作者
没听说过     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复习笔试内容    事半功倍的效果啊
4
发表于 2013-12-2 13:46 | 只看该作者
亲!这个早作废了,大概在很早之前实行过一两年。
5
发表于 2013-12-2 13:47 | 只看该作者
有可能吗?!
6
发表于 2013-12-2 1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济烨

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免于实践技能考试。...................................................
7
发表于 2013-12-2 15:11 | 只看该作者
作废了。
--------------------
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爱爱医
8
发表于 2013-12-3 1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lnwangyong9999


   
卫计委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


卫医发[20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卫计委令〈4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修改如下:
    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应报名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考试

二OO二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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