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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aobi2500 于 2012-9-9 15:17 编辑
你什么学历?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注意有的省明确乡卫生院不属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提前一年考全科。(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和《[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鲁发〔2003〕3号)有关规定和精神,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此类考生须填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医、护师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考生报考单位名称与审核盖章部门一致,不得挂名报考;考生须严格遵守报考单位的属地原则,不得跨地、市报名;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参考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级:中专毕业,2004年及以前聘师;大专毕业,2005年及以前聘师; 本科毕业,2007年及以前聘师;研究生毕业,2009年及以前聘师;博士毕业。报考301至365专业的人员以执业医师注册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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