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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讨论] 这个小孩可以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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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1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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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LMP2011年4月16日,月经赶紧后**塞了甲硝唑泡腾片,每天两片连用5天,5月26日尿检早早孕阳性,患者想要这个孩子,可以吗?甲硝唑孕妇禁用,属于B类药。我建议她做掉。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还有一患者月经过后贴了止痛膏,结果怀孕了,对胎儿有影响吗?
2# 沙发
发表于 2011-5-27 17:2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可以要,月经过后用药5天,这时还是安全期未排卵,未受孕,过了几天才受孕应该没有问题。止痛膏有活血作用,怕引起流产,没有流产可以继续妊娠。
3# 板凳
发表于 2011-5-27 20:3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孩子可以要,你就这样建议别人做掉,那也太草率了。孕早期有些药不能用,是指怀孕三十多天到三个月。
4
发表于 2011-5-27 21:13 | 只看该作者
**放药的话可以考虑要。再说那时候还没排卵呢。
5
发表于 2011-5-27 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huxiaoxing
谢谢指教,她已经生了两个男孩,还想在生一个女孩,所以决定要这个小孩。没做人流。
6
发表于 2011-6-6 14:43 | 只看该作者
局部用药可以要的,不是用了禁忌药就绝对不能要的。我当初皮疹用了地米后才发现怀孕了,也犹豫了很久,好在宝宝没事,太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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