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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考试] 中级考试对函授本科毕业年限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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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5 1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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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专业从事年限有要求,那对函授本科的毕业年限有限制吗?    比如: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已满4年,而函授本科毕业才两年,这样可以报考2020年中级吗?

2# 沙发
发表于 2019-12-25 11:34 | 只看该作者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MOD}办发〔2019〕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5号)精神,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5月23、24日和5月30、31日举行。为做好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在网报注册时可使用微信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众号绑定报名用户,通过微信实现账户登录、密码找回、接收网报系统推送信息等功能。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各报名点因工作安排不同,确认时间在此时间范围之内变动)。现场确认地点,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见《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附件1)。对于市级***的民营医疗机构考生需在本考点进行确认的,由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统一现场确认。各报名点受理范围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报名点

受理范围

确认地点

确认时间

联系电话

六盘水考点

市级***民营医疗机构考生

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12月25日-1月16日

8330878

市人民医院

市人民医院考生

人力资源科

12月25日-1月16日

8320728

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二医考生

市二医人事科

1月10日-1月16日

5317966

市第三人民医院

市第三人民医院考生

市三医人事科

1月6日-1月10日

2205063

市妇幼保健院

市妇幼保健院考生

人事科

12月25日-1月10日

8697020

水矿总医院

水矿总医院考生

人力资源科

12月25日-1月10日

8111946

水钢总医院

水钢总医院考生

人力资源科

1月2日-1月16日

2209616

盘江总医院

盘江总医院考生

老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1月8日-1月9日

3702595

六枝特区卫生健康局

六枝特区行政区域内考生

六枝特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12月30-1月16日


5316460

盘州市卫生健康局

盘州市行政区域内考生

人事教育科

1月9日-1月16日

3634680

水城县卫生健康局

水城县行政区域内考生

水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12月25日-1月16日

8932116

钟山区卫生健康局

钟山区行政区域内考生

钟山区**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12月25日-1月16日

8698510

钟山区人民医院

钟山区人民医院考生

人事科

12月25日-1月16日

8772653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原卫计委、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考点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这部分考生《申报表》标注为“提前一年”并编号单列管理,以便后期资格审查时备查)。

(三)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

1.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取本专业全国合格标准中级***书(网上填报时在“专业工作经历”栏中注明“贵州省内合格聘用达到规定年限”)。

2.取得省内合格初、中级专业技术***书的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本专业相应级别全国合格标准***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其聘用年限可合并计算。

3.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根据《**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8〕46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第一个聘期内(三年)可享受中级待遇(仅指工资待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聘用满1年的,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

(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

按照原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20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中级资格人员中,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中级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按照《***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基层”是指不含县、市、区人民**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的“乡镇”)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七)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八)2008年5月《护士条例》施行后,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聘任时间达到规定条件申报上一级资格考试事宜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书,在达到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届毕业生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次年9月起计算;往届毕业生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参加考试合格当年9月起计算。申报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书,应届毕业生任职资格时间从次年9月起计算,往届毕业生任职资格时间从当年9月起计算。申报人在担任护士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其他规定

(一)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及执业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二)转岗申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

(三)考试成绩及效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军队现役人员报考事宜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部队现役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点不受理单个现役军人的考试报名。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0年2月3—12日期间,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于2020年5月8—15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负责。

(五)专业类别合并事宜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109、211)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24、30、31日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机考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日

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4日

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按照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均为每人每科70.00元。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5月8日-3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三)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MOD}办发〔2019〕3号)和《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5号),以及我省现行卫生系列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1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一、考生报名要求

1.报考学历为2002年以后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学校名称”、“教育情况”、“***编号”相关信息,以便网报系统通过学信网对证书编号自动验证。

2.考生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健局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工作单位不得简写。

3.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并加盖***)。

(1)学历(学位)证书。

(2)下一级别专业技术***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3)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

(4)医师***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及392)。

(5)身份证。

(6)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7)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级资格,必须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其中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的,主要执业地点必须是基层医疗机构。

(9)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

3.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20年度考试的考生提供)。

4.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并符合本文第三条第二款)。

5.上传和提交的照片要求

报名表和网上上传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待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对生活照、视频捕捉、*抓拍,女性穿背带式服装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并使用“照片审核修改工具”核验后上传,确保“准考证”制作及“专业技术***”办理。

6.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须仔细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真实信息完全一致。如须修改请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场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

三、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考点或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应核对《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信息与考生提交的材料信息是否一致。经确认报名后向考生提供《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要求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附件2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报考

级别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资格级别及

职务名称

执业类别

注册专业

考试

方式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101

药学

药士





人机对话



102

中药学

药士





103

口腔医学技术

技士





104

放射医学技术

技士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技士





106

病理学技术

技士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技士





108

营养

技士





109

卫生检验技术

技士





110

病案信息技术

技士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201

药学

药师





人机对话

202

中药学

药师





203

护理学

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纸笔

204

中医护理学

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人机对话



205

口腔医学技术

技师





206

放射医学技术

技师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技师





208

病理学技术

技师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技师





210

营养

技师





211

卫生检验技术

技师





212

心理治疗

技师





213

病案信息技术

技师





214

输血技术

技师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技师









报考

级别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职务名称

执业类别

注册专业

考试

方式



   、













301

全科医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全科医学

人机对话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类别

303

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04

心血管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05

呼吸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06

消化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07

肾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08

神经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09

内分泌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10

血液病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11

结核病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12

传染病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传染病)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14

职业病学

主治医师

临床、公卫执业医师

职业病

315

中医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中西医结合

317

普通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18

骨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19

胸心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20

神经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21

泌尿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22

小儿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23

烧伤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24

整形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25

中医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中西医结合

327

中医肛肠科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28

中医骨伤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主治医师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中西医结合

330

妇产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妇产科

331

中医妇科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报考

级别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职务名称

执业类别

注册专业

考试

方式



   、













332

儿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儿科

人机对话



333

中医儿科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34

眼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眼耳鼻咽喉科

335

中医眼科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36

耳鼻咽喉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眼耳鼻咽喉科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38

皮肤与性病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40

精神病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精神卫生

341

肿瘤内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内科

342

肿瘤外科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344

放射医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345

核医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346

超声波医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347

麻醉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48

康复医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康复医学

349

推拿(**)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50

中医针灸学

主治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

351

病理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医学检验、病理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医学检验、病理

353

口腔医学

主治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口腔

354

口腔内科学

主治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口腔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主治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口腔

356

口腔修复

主治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口腔

357

口腔正畸

主治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口腔

358

疼痛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外科

359

重症医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主治医师

公卫执业医师

预防保健、公共卫生

362

公共卫生

主治医师

公卫执业医师

预防保健、公共卫生











报考

级别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职务名称

执业类别

注册专业

考试

方式



   、

















363

职业卫生

主治医师

公卫执业医师

预防保健、公共卫生

人机对话



364

妇幼保健

主治医师

临床、公卫执业医师

妇产科(妇女保健)

365

健康教育

主治医师

公卫执业医师

预防保健、公共卫生

366

药学

主管药师





367

中药学

主管药师





368

护理学

主管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369

内科护理

主管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370

外科护理

主管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371

妇产科护理

主管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372

儿科护理

主管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373

社区护理

主管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374

中医护理

主管护师

执业护士

护士

375

口腔医学技术

主管技师





376

放射医学技术

主管技师





377

核医学技术

主管技师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主管技师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主管技师





380

病理学技术

主管技师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主管技师





382

营  养

主管技师





383

理化检验技术

主管技师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主管技师





385

消毒技术

主管技师





386

心理治疗

主管技师





387

心电学技术

主管技师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主管技师





389

病案信息技术

主管技师





390

输血技术

主管技师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主管技师





392

急诊医学

主治医师

临床执业医师

急救医学



















附件3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和任职年限对照表

学历

报考级别

任职年限(截止2019-12)

从事本专业

(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年限(≧)

中专

士(药、技)

毕业当年报名、次年考

1年(2019年起)

师(药、护、技)

任士满5年(2014-12前)

6年(2013-12前)

中级(医、药、护、技)

任师满7年(2012-12前)

13年(2006-12前)

专科

士(药、技)

毕业当年报名、次年考

1年(2019年起)

师(药、护、技)

任士满2年(2017-12前)

3年(2016-12前)

中级(医、药、护、技)

任师满6年(2013-12前)

9年(2010-12前)

本科

师(药、技)

毕业当年报名、次年考

1年(2019年起)

中级(医、药、护、技)

任师满4年(2015-12前)

5年(2014-12前)

硕士

中级(医、药、护、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聘用满1年

报考医护专业须有医、护执业资格

博士

可申报副高级资格,不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

医护专业须有医、护执业资格

3# 板凳
发表于 2019-12-25 11:37 | 只看该作者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和任职年限对照表

4
发表于 2019-12-25 12:05 | 只看该作者
2楼的内容我知道,但我问的是对函授本科毕业年限的要求,不是任职初级师的年限要求!
5
发表于 2019-12-25 15:36 | 只看该作者
您好,在报考的时候已拿到***,就以目前最高学历为准,只要是学信网可查国家认可的就行。按您这个情况是可以20年报考的主治的。您可以加下爱医培训周老师微信:17052762074 。可以详细核实下情况的。
6
发表于 2019-12-26 09:11 | 只看该作者
爱医培训 发表于 2019-12-25 15:36
您好,在报考的时候已拿到***,就以目前最高学历为准,只要是学信网可查国家认可的就行。按您这个情况是 ...

谢谢老师指点!
7
发表于 2019-12-26 18:19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报考2020年中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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