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2259|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抗 生素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应用原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7-7-1 2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抗 生素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及应用原则.
由于自然界中存在着许多病原微生物,导致感 染性疾病时常 发生.所以抗 生素已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虽然抗 生素应用较为广 泛.但在基层医院,医生在选 择用药上仍存在着较多的不合理,不规则用药或乎略了药物的毒副作用使得疗效降低.耐药性的产生,毒副作用的增加.加之菌群变异以致病情迁延不愈或增加毒 副作用所致的疾病.具体存在的问题 归纳如下:
一.在未明确病菌前盲目泛用抗 生
     众所周知上感大多为病毒 感 染.个别基层医院因辅助检查欠缺有些医生盲目给予抗生素治疗这种现象较为普及.  
       原则:应诊断为细菌性感 染者选 用抗 菌药物.同时查明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 试验结果选 用抗 菌药物.
. 夸大静脉 给药效果引导患 者盲从静点.是患 一律静脉 给药   
   原则:轻病感 染可接受口服者选 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 菌药物.重症感 染全身性感 染患 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 给药,病情好转后转为口服给药.
.未 按药物半衰期,按时决定给药次数 . 一律一日一次静脉 给药.多表现在基层医院.使 药物在体内不能保持恒定的血液浓度,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原则: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B内酰胺类,红.霉 素,克林霉素等 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 可一日给药一次 .疗程一般用至体温降至正常 .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另行对待.

四.不注意用药剂量任意扩大或缩小剂
     扩大剂 量增加了药物的毒 副作用,缩小剂 量起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选 择用药时应在治疗量(最小有效量_______最大治疗量)之间选 用也就是常 用量(比最小效 量大些,比最大治疗量小些)一般药物说明书上的剂 量就在些范围 内.            
.不注意患 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  老年人因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加之免疫功能低下,体弱应适当减少用药量,应按轻度肾衰 情况减量可用正常 量的2/3_1/2宜选 用毒性低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小儿正处于生长发育期代谢旺盛,神经系统及某些器官功能尚未健全,应按公斤体重计算.如新生儿患 者此期 肝肾均未发育成熟因此避免应用毒 性大的抗 菌药物如从肾代谢的氨基糖苷类万古毒 素.肝代谢的氯霉 素.主要由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先锋 类减量.避免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磺胺类和呋喃类药避 免应用.  小儿患 者应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因有明显的耳,肾毒 性.8岁以下不可用四环素类因可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18岁以下避免用喹诺酮类因影 响骨骼发育.肾功能减退感 染患 者尽量避免使 用肾毒 性的药物可根据感 染的严重程 度病原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 用无肾毒 性或肾毒 性低的抗 菌药物避免用氨基甙类,喹诺酮类.肝功能减退患 者应慎用红霉 素等 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必要时减量给药避免用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 者1.对胎儿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 环素类喹 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用2.对母体和胎儿都 有毒 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  去万古霉素妊娠期 不用.妊娠期可用青霉 素类,头孢菌素类等B内酰胺类和磷霉素.哺乳期患 者避免选 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 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类.甲硝唑六.联合用药选择不当 联合用药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毒性延缓抗 药性的产生.不恰当的联合用药如1.快效杀菌剂 青霉素类和快效抑菌剂 红霉 素同用2.在用快效杀菌剂之前用快效抑菌剂 .因细菌迅速被抑制处于静止状态的细菌很难被杀菌剂 所灭活.由于药物的协同抗 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 性大的抗 菌药物剂 量减少.联合用药时宜选 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  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其他B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 .氨基甙类抗菌具有相似的毒 性,大环内脂类具有相似的毒 性必要联合时交替使 用或各药均减少用药量 尽量避免重复用药.联合用药原则: 1.用单一抗 菌素不能控制的混合感 染2.用单一抗 菌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 染3.细菌对单一抗 菌素仅属中度敏感 者4.病因未确定的严重感 染5.长期 应用抗 菌素后.
2# 沙发
发表于 2007-7-1 21:3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victory:
3# 板凳
发表于 2007-7-1 22:1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光临  !                                                                              你能赞同我很高兴.
4
发表于 2007-7-2 00:1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5
发表于 2007-7-2 00:2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谢啦
6
发表于 2007-7-2 05:5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光临
7
发表于 2007-7-2 15:31 | 只看该作者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8
发表于 2007-7-3 00:0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kiss: :handshake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6-28 18:42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