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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050082] 郑玲 李淑荣 潘贵英
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是临床医疗工作的重要环节,如果不能正确实施治疗方案,不仅会影响治疗效果,还将给病人带来损害。我科使用大剂量维生素C治疗心肌病时,由于护士执行医嘱中给药方法不当,致使病人静脉受到损害,现报告如下。
【病例】 男性,53岁。因心肌炎后心肌病、充血性心力衰竭于1995年7月13日入院。入院后给予强心、利尿、升压等药物治疗,于7月16日开始大剂量维生素C治疗。医嘱为维生素C 7.0g静脉滴注。护士将7.0g维生素C注射液(浓度为25%)用注射器吸出,直接加入滴壶内静脉输入。当药物输入5.0g约5分钟时,患者感到局部剧烈疼痛,观察发现长约15cm之静脉沿线明显红肿、压痛。立即停止输入,同时给予33%硫酸镁湿敷和远红外线照射等治疗。两天后局部疼痛缓解,3天后红肿渐消退,但血管呈条索状。随访3个月仍未恢复正常。
主要教训 ①维生素C是一种酸性较强的药物(PH 5~7),高浓度静脉输入时对血管有强烈的**作用,可引起静脉炎和静脉血栓形成。故大量应用时应以5%~10%葡萄糖液稀释后滴注,也可加入25%葡萄糖液内静脉缓慢推注,但浓度不可过大,同一静脉应间隔输入。②护士在执行医嘱有疑问时,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切勿机械或盲目地执行医嘱。Sample Text
[ Last edited by feng702003 on 2005-1-12 at 03:32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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