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主题
论坛首页 推荐主题 主题专辑 爱医培训 爱医杂志 签约作者 荣誉勋章 排行榜 我的主页
查看: 2749|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病案讨论] 【讨论】支气管哮喘93例临床分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06-8-4 1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关键词:支气管哮喘;临床分析;诊治

  支气管哮喘是临床常见急症,现将我科近年来收治的93例患者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男性34例,女性59例;年龄16~54岁,平均29.5岁。均以发作性哮喘为首发症状入院 ,伴有咳嗽、咳白色黏液痰,体查均表现有呼吸急促、费力,呼气时间延长,伴有明显的哮 鸣音及大量的湿性啰音,发绀,胸片示肺过度充气表现,肺纹理增多,并有双肺下野感染象 ,有19例患者有肺动脉高压的胸片表现;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发作停止后,病史短的31 例患者的肺部听诊无任何体征发现,另62例患者在发作间期仍可闻及少量至中等量的湿性罗 音,仅有15例患者有杵状指。所有患者入院后均给予抗生素抗感染,5%葡萄糖液250 ml+ 氨茶碱0.25+**10 mg,静点,每日一次;少量哮喘持续患者用到每日2次,有2例患 者用到3次才控制住哮喘。同时口服氨茶碱0.1~0.2,每日3次或舒喘灵2.4 mg,每日3次。 严重病例必要时吸入喘康速或普米克都保,绝大多数患者(84例)在3 d内哮喘明显缓解,少 数患者肺部哮鸣音持续至10 d以上。

2 讨论

  支气管哮喘使全球约1亿人以上受其困扰,还有更多的咳嗽变异性哮喘患者得不到及时诊 断和准确治疗。哮喘持续状态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常可危及患者生命。是呼吸科临床常见 的急症。
  哮喘的诊断除咳嗽变异性哮喘外,因其具有典型的症状和体征,一般不难,但应注意排除心 源性哮喘和其他原因引起的喘息和气短。一般情况下,如果患者有明显的反复发作性喘息, 检查时发现肺部有高调的哮鸣音且伴有呼气时间延长,诊断支气管哮喘问题不大。如果患者 有顽固性咳嗽、胸闷、喘息,或暴露于**环境或冷空气中时出现咳嗽、胸闷、喘息则应想 到有支气管哮喘可能,如应用支气管解痉剂后咳嗽胸闷缓解,则变异性哮喘的可能性极大。 本组因原始统计原因未列入咳嗽变异性哮喘,但临床工作中发现不少这样的咳嗽患者,长期 应用各种抗生素,见效甚微,加用解痉剂后症状缓解。故临床对无特殊阳性发现的慢性咳嗽 患者应警惕其是否为咳嗽变异性哮喘患者,注意寻找过敏源并避免接触很重要。

  支气管哮喘常由于内源性感染而发作,临床体检可闻及大量的哮鸣音和湿性啰音,医生常依 赖于抗生素的应用,而忽视支气管内膜嗜酸细胞浸润所致炎症的处理,使患者哮喘得不到 及时有效的控制,致使患者的心肺功能进一步恶化,出现呼吸衰竭、肺性脑病,对于有哮鸣 音的患者及时应用糖皮质激素,常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以往常对哮喘患者大量反复应用黄 嘌呤类或β2受体**等药物,由于其对心脏副作用,使病情复杂化。近年来,鉴于哮 喘机理的深入研究,发现哮喘是一种由嗜酸细胞和肥大细胞介导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而 非单纯的支气管痉挛,故支气管哮喘的治疗也有了***性的调整,提出了支气管哮喘的阶梯 式治疗。阶梯式治疗体现了抗炎治疗新观念和解痉治疗传统观念的合理结合,体现了预防为 主的防止结合的观念,可有效地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本组患者重用了糖皮质激素,收到 了较好的近期效果,避免了β2受体**的副作用,远期疗效因患者未能坚持吸入激素 类气雾剂而难以估计。

1 展开 喜欢他/她就送朵鲜花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鲜花排行

收到1朵
2# 沙发
发表于 2006-8-4 13:1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能说下阶梯式治疗吗.
3# 板凳
发表于 2006-8-4 16: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二楼的意见
4
发表于 2006-8-5 11:49 | 只看该作者
当哮喘急性发作被控制后 ,接下来进行长期的预防性治疗 ,这种治疗有以下几个特点 :

    1.规律、持续给药 :即每日定时给药 ,以维持恒定的药物浓度 ,使炎症逐渐消退。

    2.抗炎药物以吸入给药为主 ,这既可使药物在气道局部发挥更大效应 ,又可以减少全身用药的副作用。

    3.对于季节性哮喘 ,应在发作季节来临前 1~ 3周开始治疗。

    4.定期找医生对病情进行评价 ,以便医生调整治疗药物和剂量。

    哮喘缓解期的治疗 ,医生会根据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度、分级治疗 ,即阶梯疗法。例如 :某级药物使用最低剂量连续三个月 ,病情稳定 ,可以降级治疗 ;若经两周的治疗 ,病情仍未控制 ,在排除吸入技术、不能按时服药和接触诱发因素等原因后 ,则升级治疗。在预防止疗过程中 ,病人要避免诱发哮喘的各种因素。

    目前 ,糖皮质素的吸入疗法已成为哮喘治疗方案中不可替代的重要部分。但是 ,偶然会出现局部副作用 ,例如念珠菌口腔炎、声嘶、口腔内小血压肿等。吸入后及时漱口、掌握正确的吸入技术 ,配合储雾装置等可预防上述副作用。一旦出现上述症状 ,停药数天后可自愈。
5
发表于 2006-8-5 12:18 | 只看该作者
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近10年来,世界各国哮喘发病率及死亡率均有上升,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自八十年代逐步研究证实哮喘是一种气道的慢性炎症以来,哮喘在治疗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从单纯解除支气管痉挛转向以吸入皮质激素消除气道炎症、发作时加用解痉平喘药物(如沙普尔粉雾剂、爱喘乐气雾剂及小剂量缓释茶碱等)治疗,并注意避免诱发和激发因素。国内外大量文献表明,上述方法可以使85%~90%的哮喘患者得到控制或明显缓解,因而被公认为是一种比较规范的哮喘治疗方法,称之为哮喘的阶梯式分级治疗方案,并得以在全球推广。我国上海市1995年哮喘计划防止的资料显示,规范应用的哮喘的阶梯式分级治疗方案,即根据患者哮喘发作严重程度的分级,调整治疗药物(吸放型皮质激素、吸入型β2激动剂及缓释茶碱等)的种类及剂量,可使94%的哮喘患者达到临床控制,而治疗费用仅为原来治疗费用的1/5。

  然而,目前的问题在于这种被国际上公认为有效的哮喘现代治疗方法尚未被各级医师所掌握。本文资料表明,哮喘规范治疗的覆盖率仅为4.7%。北京调查了55家市、区级以上医院436名内科呼吸专业医师,仅60.8%的医师了解哮喘的皮质激素吸入疗法。由于大多数患者治疗不合理,因而疗效不佳,反复发作,造成患者极大的身心痛苦和沉重的家庭负担,有些长期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尤其是长效皮质激素)的患者,可能出现致命的副作用。因此,更新各级医师哮喘发病的基本概念,推行哮喘诊断的新标准,推广哮喘阶梯式分级治疗的最新进展,开展哮喘的早期治疗及社会性的计划防止,可使大多数哮喘患者享有正常人的生活,这在我国哮喘病发病率逐渐上升的今天尤为重要。
6
发表于 2006-8-5 12:23 | 只看该作者
哮喘是一个动态的慢性疾病,根据权威的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哮喘创议》和我国《支气管哮喘防止常规》,哮喘的药物治疗方案应该根据不同病人的不同时期而变化,所以需要制定一个与哮喘分期和分级相适应的阶梯式治疗方案。阶梯式治疗方案是根据不同病人的不同分期和分级给予不同的治疗方案,急性发作期轻度患者可先在家中吸入支气管扩张剂,根据治疗反应决定是否到医院就诊。在医院里医生根据发作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并不断评估病情以决定是否出院、收住院甚至进入重症监护室。没有发作时应根据长期管理分级(非急性发作期分级)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发作。第1级间歇发作病人,无需控制用药,只需根据症状用短效吸入型β2受体激动剂;第2级轻度持续病人,每天用吸入皮质激素200~400ug,在发作时用短效吸入型β2受体激动剂;第3级中度持续病人,每天用吸入糖皮质激素400~800ug和长效支气管扩张剂(如长效吸入型β2受体激动剂、长效口服β2受体激动剂、缓释茶碱等),根据症状用短效吸入型β2受体激动剂;第4级严重持续病人,每天用吸入糖皮质激素>1000ug和长效支气管扩张剂(如长效吸入型β2受体激动剂、长效口服β2受体激动剂、缓释茶碱等),必要时加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根据症状按需使用短效吸入型β2受体激动剂。长期管理的阶梯治疗方案建议在开始治疗时给予足够的治疗药物,以使病人尽可能快的达到哮喘控制而后减药。每1-3个月评估一次,根据分级的升降决定治疗方案的升降。阶梯治疗的目的就是用尽可能少的药物达到哮喘的最佳控制。

    由此可见,在较长期的阶梯治疗过程当中,及时准确客观地监测和记录肺功能情况,对于医生客观准确地了解哮病人在家期间对药物的治疗反应(药物疗效)、评估病情(对哮喘分期和分级)、制订适合病人本人的个体治疗方案都十分重要。
7
发表于 2006-8-5 21:29 | 只看该作者
来点实用的
阶梯治疗我的理解是:
1,轻度发作:B2受体激动剂或茶碱类,定时吸入激素
2,中度发作:激素+B2受体激动剂+茶碱类/抗胆碱类/白三稀类
3,重度发作:激素+B2受体激动剂+茶碱类+抗胆碱类+白三稀类
维持期:
  色干酸,酮替芬


[ 本帖最后由 華佗 于 2006-8-5 21:30 编辑 ]

1 展开 喜欢他/她就送朵鲜花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鲜花排行

收到1朵
8
发表于 2006-8-5 21:4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楼上的能具体点点抗胆碱的药物及应用么??我以前有问过相关的山莨的用法。可是没有人回``
9
发表于 2007-10-23 17:2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handshake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关于我们|隐私保护|版权保护|小黑屋|爱爱医 ( 粤ICP备2023094852号 )

GMT+8, 2024-9-24 12:31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