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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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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5-9-26 1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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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和国家中医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
凡是在发廊和在洗浴中心开展的足疗  中医推拿等服务都属于非法行医  将被取缔
2# 沙发
发表于 2005-9-26 14:18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早该清理了。。
3# 板凳
发表于 2005-9-26 17:06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应该应该,那里都是***嫖娼的地方,污染~~
4
发表于 2005-9-26 17:11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那修脚刀里提及的治疗灰指甲也应取缔啊!而一些知名的修脚行却在大肆宣传!那他们所用的药为非处方药,随处可买,根本就不需医生处方怎么认定其的医疗行为。


edited by 小葱伴伴 on 2005-9-26 at 05:12 PM
5
发表于 2005-9-27 13:57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泡脚不好找地方了啊
6
发表于 2005-9-27 19:43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在家里自己泡吧.
7
发表于 2005-9-28 16:52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这里存在这样一处问题
我们前些日子取缔了一个修脚所   有工具   有自制的药品   无任何消毒设施
但有工商营业***
是非法行医还是保健修脚   怎么确定
8
发表于 2005-9-29 10:23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如果刺破皮肤的修复行为即构成非法行医。。如果仅仅是涂抹。。。。。。则有工商部门处理。。最好此类案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没啥意思是非还多。。你说呢。。哈哈。。
9
发表于 2005-9-29 20:41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取缔难啊!他聘请个有证的。挂羊头卖狗肉就可以了!
10
发表于 2005-9-30 14:34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Originally posted by 12508 at 2005-9-29 20:41:
取缔难啊!他聘请个有证的。挂羊头卖狗肉就可以了!

关键是加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力度。
11
发表于 2005-11-1 10:58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我想问一下,就是你们讲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你能不能告诉一下是什么时候发的,文件号是多少?
12
发表于 2005-11-6 18:36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Originally posted by stardxy at 2005-11-1 10:58:
我想问一下,就是你们讲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你能不能告诉一下是什么时候发的,文件号是多少?


https://bbs.iiyi.com/forum.php?m ... 1%B4%D0%B0%E9%B0%E9
13
发表于 2006-2-20 19:42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足疗治疗确实难学,保健的倒是一学就会
合理规范一下足疗行业挺好的
支持
14
发表于 2010-7-25 11:18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中医针推专业毕业的朋友们有福了。呵呵。
15
发表于 2010-7-25 13:39 | 只看该作者

洗浴中心足疗将取缔

卫计委、中管局终于醒了。这么大的保健市场不去要,拱手让给工商、劳动,可惜了。卫计委要解放思想,动不动就拿《医师法》限制我们的医疗保健事业,是合乎法理却与现实脱节,保健就是卫生的,放一下架子,让技工干就是了,不要把它界定为诊疗,那其实只是个有点医疗卫生常识支撑的技术活儿。想想,要让全国多少医学中专毕业的孩子就业呀,善莫大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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