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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2018规定
试用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等。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注的诊疗科目必须有与考生报考专业一致的专业。
4.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等)不能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5.单位下属卫生室、卫生所在有带教老师的情况下可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需提供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
6.报考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类别考生试用机构应有相应诊疗科目。
西医类别:不能从个体诊所直接报考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注册在诊所的助理医师可从本诊所报考执业医师,诊所法人本人是助理医师的,不能从本诊所报考执业医师;同一诊所多名助理医师报考的,统一时间集中报考。
中医类别:个体诊所(必须有相应中医类别诊疗科目和执业医师)可接受助理、执业、助理升执业的报名,须提交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诊疗科目适合;②有一名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10.2018年1月8日后由外省迁入的助理医师,不允许在河南考区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1.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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