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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毒蘑菇中毒通告
冀卫通[2009]1号
近期,我省沧州市陆续发生因误食自采野生蘑菇引起多人中毒,二人死亡。夏末初秋是毒蘑菇适宜生长时期,再加上近阶段我省持续多雨天气,毒蘑菇极易繁殖生长,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为此,省卫生厅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采集和食用野生蘑菇,防止误食有毒蘑菇中毒。
毒蘑菇又称毒蕈,我国约有100种毒蘑菇,常见的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余种,如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蕈、鹅膏菌毒蘑菇等。毒蘑菇多生长在潮湿低洼、湿度大、阴凉的地方。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经烹调加工或者晒干都不能消除。毒蘑菇中毒后,可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以及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另外对脏器损害最大,甚至可导致死亡。
目前还没有简单易行的毒蘑菇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不可靠。来源不明的蘑菇,尤其是自己不认识的野蘑菇,绝不要轻易食用,避免给自己的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如果误食毒蘑菇中毒,应立即采取**口咽催吐等措施,同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并报告当地卫计委门。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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