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632176
阅读权限200
专业分
贡献分
爱医币
鲜花
注册时间2008-3-11
|
根据河南考区规定,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从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包含3月1日-4月10日);凡不能在网上查询的学历(含部队院校学历、中专学历等),需提交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告;河南省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医学学历、《中医师承证书》和《中医确有专长证书》、部队现役考生学历不需认证。其他学历要求如下:
1.使用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国外***报告书和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该学校该专业毕业生可以在本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部分国家学历上没有照片的,需提交***。
2.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教、函授、远程教育等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可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其入学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执业医师,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同时应当满足《执业医师法》规定;自考***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1日。
3.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学历应满足第一学历条件,但不能使用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证书;②本科以上毕业应满一年,专科毕业应满两年,中专毕业应满五年;③使用成教学历的,入学时间必须晚于取得助理资格时间。
4.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满足条件后可报考执业医师考试,但注册地点必须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其他地点不允许报考。此类助理***书上应加盖有“乡村五年”***,无***的不允许报考。
5.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学历可以报考助理医师考试:①2004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须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该专业;②2005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之间入学的,须经教育部、原卫计委批准设置该专业。2013年1月1日之后入学的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历不能报考。
6.基础类专业、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卫生监督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管理类等非医学临床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7.***丢失的须提交以下材料方可报考:
(1)西医类别: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明书;中专学历须提供***报告、录取审批表、学校开具的证明(证明及照片上须加盖学校公章)、整套学籍档案。
(2)中医类别:①***明书和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蓝色***报告;②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蓝色***报告、录取审批表(加盖学校章)和学校证明(证明上含考生照片,照片上必须加学校钢印或***);③***模糊、破损、缺失导致考生基本信息无**常辨认的,按照***书丢失提交相应材料。
8.中专学历有关要求:
(1)2000年—2010年间入学的卫生保健专业(中专)和2010年以后入学的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可报考助理医师,注册满5年后可报考执业医师,但注册地点必须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助理医师***书上应加盖有“乡村”***,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后,证书上不再加盖“乡村”***。
(2)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要求:①西医类别:外省中专不能报考,能提交招生计划的除外;②中医类别:我省户籍,在外省取得医学类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中专学历的考生在我省执业并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需要同时提交外省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及所在省教育部门提供的***报告;外省户籍,在我省取得医学类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中专学历,允许在我省参加报名考试。
(3)西医类别:1998年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2002年以后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不能报考(我省乡医班学历、开封卫校的口腔医学专业除外)。
中医类别: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2006年12月31日以后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不能报考(我省乡医班学历、2011至2015年招生的洛阳中医药学校和安阳中医药学校<现为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卫生学院>除外,该两所院校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
9.中医类别有关学历要求:
(1)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长学制学生报考的,只可报考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2)五年制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仅限2002年—2012年入学的安徽中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和2005年—2010年入学的陕西中医学院毕业生可报考中医执业医师。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层次学历和初中起点5年制中西医结合专科层次学历可作为报考依据,之后的仅限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名称为河南职工医学院)2009年当年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学历可报考(须提交中专学历或中专学历证明);符合条件的初中起点5年制中西医结合专业须提交中专学历或中专学历证明。
(4)西医学习中医人员: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试用机构要求
1.试用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等。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注的诊疗科目必须有与考生报考专业一致的专业。
2.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可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但必须提交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证明。
3.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注册机构必须与报**一致。
4.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等)不能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5.报考口腔类别、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类别考生试用机构应有相应诊疗科目。
6.取得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证书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限定同一省辖市范围),能证明工作调动关系的,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7.持符合规定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大专学历或卫生保健专业只允许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报考,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也必须注册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如能证明其工作调动关系,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8.个体诊所报考要求:
西医类别:不能从个体诊所直接报考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注册在诊所的助理医师可从本诊所报考执业医师,诊所法人本人是助理医师的,不能从本诊所报考执业医师;同一诊所多名助理医师报考的,统一时间集中报考。
中医类别:原则上不允许在村卫生所(室)直接报助理或执业(助理升执业可以)。个体诊所(必须有相应中医类别诊疗科目和执业医师)可接受助理、执业、助理升执业的报名,须提交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诊疗科目适合;②有一名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