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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患者经6-12个月后可减少至15 mg以下,最终以5-7.5mg/日维持。应强调的一点是,是在控制疾病活动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激素用量,力争在7.5mg以下。
大多数病人希望医生告诉一个红斑狼疮缓解后激素如何减量具体方法,比如多少天减一片,多长时间减完。实际上每个病人的病情都不一样,每个人对药物的反应也不一样,很难说出一个固定方案,但可说出几条应该遵循的原则。
如果红斑狼疮病情基本控制后,可开始减量,轻症病人这段时间可为1?2周,重症病人一般需4?6周。日服剂量为40mg以上时,每次可减10%,约为一片强的松。每一、二周减一次。日服剂量为25mg时,红斑狼疮减量速度渐慢,间隔4?8周为宜。
红斑狼疮每次减量前都要注意有无新出现的低热、倦怠、皮疹、肌痛、关节痛、口腔溃疡、脱发等变化,化验项目中要注意有无补体减低,抗ds-DNA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度增高,有无蛋白尿和血象的变化。如果症状和化验都无问题,可继续减量 。
如怀疑红斑狼疮有复发的可能,应停止减量,密切观察。如有明显复发,则按初治方法重新开始治疗,复治时所需激素用量可能较初治时为大。
对于红斑狼疮缓解后激素如何减量我们要注意一般有肾炎、血小板减少、间质肺炎等重要脏器受累的病人,往往需要一个15?10mg/日的维持量,不一定全部减完。
激素的用量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以及病情的康复程度。这个过程中激素用量是不允许擅自更改的,一定要严格听从医生的嘱咐。
减激素必须在红斑狼疮确实持续稳定的基础上、去除复发和反跳的因素之后,方可考虑减激素。减激素后仍须保持病情稳定,否则就意味着失败。
病情确实持续稳定是指临床症状消失,实验室检查指标正常或较长时间的稳定,如尿蛋白持续稳定在阴性或微量,面部红斑消退、关节无疼痛,无其他不适,血象恢复正常等。
另外,只有消除了可能引起复发的各种因素。诸如感染、过度劳累、怀孕期间等,都应看作复发因素。如果患者近期生活或工作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如入学前、近期可能会到强日光照射的环境中工作等,也不应考虑减激素。
减激素的过程宜慢不宜快,在保持病情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有条件、有步骤地逐步减小用量,同时每次激素用量下一个台阶,都应同时适当加大具有替代激素抗炎性质的中药使用量,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变化及化验检查结果等情况,对中药处方作必要调整。以后在病情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减少中药量,到达维持量并持续稳定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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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发自Android版诊疗助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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