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风景桥 at 2005-9-26 11:13 AM:
你好呀。。昨天喝的如何??改天把你们几个大医政约出来聚聚如何。。可以搞个轮流做东。。呵呵。。。
另外,没有人就这个帖子发言了吗??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景桥 at 2005-9-27 10:27 AM: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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