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医医学论坛

标题: (长期更新)金匮要略条文(28) [打印本页]

作者: zhijingren46    时间: 2017-5-27 10:51
标题: (长期更新)金匮要略条文(28)
(28)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现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百合病见于阴者,那这里讲的“阴者”指的是机体的生命状态低下,机能处于衰竭的状态,那“以阳法救之”就是指通过提升机体的生命状态,改善机体的机能以挽救生命;现于阳者,那就是机体的生命状态高,机能处于病理性亢盛的状态,那“以阴法救之”就是对机体的机能进行降温,以免病理性热把机体的机能拖累了进而危及患者的生命,那这里讲的阴、阳指的是生命状态。那下段条文讲的“阴、阳”指的是病位:见阳攻阴,就指的是百合洗方证那种机体要从体表排热的情况,那给拉肚子,就不符合机体的意愿,这样一来把体表的能量都发散到体内去了,而后再发汗,把体内的能量又硬生生拉到体表,这样折腾下来不仅邪气没排出去多少,体能还被大量消耗,所以讲“此为逆”;见阴攻阳,就是百合地黄汤这种证,就是机体要通过体内的途径排热,但医生却给发汗,把体内的能量大量往外发散,影响排邪气的进程,而后又给拉肚子,把体表的能量硬生生拉到体内,也是折腾一圈下来邪气没怎么被排出去,体力消耗还那么大,所以讲“此亦为逆”。

--------------------
此消息发自iPhone版诊疗助手




欢迎光临 爱爱医医学论坛 (https://bbs.iiy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