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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院奇葩规定:若不“一针见血”赔30元 !(转) [打印本页]

作者: kaixindou1    时间: 2016-8-18 15:23
标题: 医院奇葩规定:若不“一针见血”赔30元 !(转)
近日,又有一家医院宣布承若”一针见血“。2016年7月,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某医院向社会郑重承诺:自2016年7月11日起,凡护士扎针一次没扎上,一次性赔偿患者30元。



我们还记得。2009年9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向患者作出的公开承诺。“静脉输液穿刺一次成功,做不到者当场退还患者输液费5元。”

而事实上,而该举措实施仅仅半个多月,该院70余名护士中,竟有20余名护士因未达到要求先后接受了47次处罚!

这些医院对护理的规定,引起广大医务人员尤其是护士朋友圈的热议,更多的护士们表示这项规定太苛刻。优质护理追求”一针见血“,但优质护理不是单单的”一针见血“。

许多医院对护士进行技术操作考试,也往往都将静脉注射作为考核的内容,甚至有的医院领导把静脉穿刺技术的高低视同于护士的技能,有的还把其作为推选护士长或优秀护士的条件。

当事医院***这样的政策,我相信有为提高患者服务治疗的目的,但更多的恐怕其初衷是为了宣传医院,希望能被媒体宣传,从而吸引患者就医。但是,这样没有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分析和判断是否真实可行就推出规定,会误导公众,使护士承受更大的工作压力。

而最令人费解的是,河北石家庄那家医院的院长表示,“一次穿刺不成功,不是护士的基本功不到位,就是工作态度不认真。通过承诺体现强制性管理,不仅会纠正其工作态度,还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护理技能。“如果连医院管理者都是这样的看法,更别提社会群众都认为要求”一针见血“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大家认为要求护士这样做是公平、合理的话,那么,是不也应该要求教师如果学生考不上大学,就退还学费;要求警察如果抓不到小偷就赔偿失主的损失。这几天,奥运会正在进行,我们能不能说为什么射击运动员为什么不能枪枪十环;为什么足球运动员多次射门最后一球不中;其逻辑的荒唐是显而易见的。

***明星女神李冰冰,在澳洲输液,几针不进,血溅床单,再气愤,澳洲护士也不会道歉,因为国外没有必须”一针见血“的规定。

不可否认,较高的静脉穿刺技术确实能减轻患者的痛苦,反映出护理技术的娴熟。但它却不能完全等同于护理技能,它只是护理技能的一个方面。护理人员都知道,护理技能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如果将静脉注射技术等同于护理技能,那么无论是对护理人员还是对护理工作都有失公平,也不利于护理业务的拓展和整个护理技能的提高。

静脉注射技术之所以被许多人作为评判护理技能高低的标准,是因为它有直观性、表面性和简单的评判标准。有一些护理技术操作往往很难用一个直观而简单的标准来衡量,还有一些护理技术则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如病情观察、生命监测技术等。而这些没有具体评判标准的护理技术,恰恰最能反映出一个护士的护理技能的高低。

如果说不懂医学及护理知识的人将“一针见血”的标准来评判护理人员的技术尚有情可原,但具备这些知识的医务人员或医院管理者也盲目迎合大众的认知,人云亦云,那就将护理工作引向了表面化、简单化、肤浅化了。我们可以在内部要求尽量”一针见血“,要求提高护理质量,但不建议对患者贸然承诺。我们要看到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护士工作十分认真负责任,技术是过硬的。

想象一下,当这些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护士们在遇到很困难的静脉输液穿刺,因为没有一次操作完成,身心疲惫的她们却不得不当场从自己得口袋里掏出钱来赔偿患者,在这种情况下还什么职业自豪感和尊严可言?

更难过的是,国内频频出现的因为护士没能”一针见血“,就遭受家属暴力对待导致受伤的事件发生,难道很多原因不就是因为我们过度宣传”一针见血“造成的吗?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大环境下,本来患者就常常把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或对医疗费用的不满发泄在护士头上,长期的副作用必然就是很多护士不堪重负,不愿意再继续从事这个职业。

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要求护理”一针见血“的政策多是基层医院管理者制定的,而在大医院从没见过这种苛刻的规定!基层医院竞争大,笔者也理解医院管理者为了医院发展而想尽办法,但是这样的规定真正来看并不能提高护理质量,更有可能打击护理人员的士气!

总的来说, 为提高“满意度”而伤害纯洁善良的护士终将得不偿失!吸引了眼球,却带来了更多**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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