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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护理规章制度之病房物品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东野巴人    时间: 2015-1-8 19:12
标题: 护理规章制度之病房物品管理制度
(一)一般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分类并建立帐目,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各类物资护士长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不外借。
6.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二)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班交接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配合。
3.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4.脏衣单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或被服站管理人员当面清点,以脏换净。
(三)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2.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护理规章制度之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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