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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内容和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dengheliu    时间: 2014-3-9 15:53
标题: 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内容和方法
1.内容  
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与儿童年龄相应的<!--HAODF:8:yanbujibing-->眼部疾病<!--HAODF:/8:yanbujibing-->筛查和视力评估。满月访视时观察眼睑、结膜、角膜和瞳孔外观是否异常;进行光照反应检查,以发现眼部结构异常。3月龄婴儿除了检查眼外观外,应进行瞬目反射检查和红球试验,以评估婴儿的眼前视力、注视能力。满6月龄婴儿应检查3月龄未能成功检查的项目,并增加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及眼球运动检查。1~3岁儿童增加对儿童视物行为的询问和检查。4岁以上儿童增加视力筛查。
2.方法
(1)眼外观:观察眼睑有无缺损、炎症、肿物,两眼大小是否对称;结膜有无充血,结膜囊有无分泌物或持续溢泪;角膜是否透明呈圆形;瞳孔是否居中形圆、两眼对称、黑色外观。
(2)光照反应:检查者将手电灯快速移至婴儿眼前照亮瞳孔区,重复多次,两眼分别进行。婴儿出现反射性闭目动作为正常。
(3)瞬目反射:受检者取顺光方向,检查者以手或大物体在受检者眼前快速移动,不接触到受检者。婴儿立刻出现反射性防御性的眨眼动作为正常。
(4)红球试验:用直径5cm左右色彩鲜艳的红球在婴儿眼前20~33cm距离缓慢移动,可以重复检查2~3次。婴儿出现短暂寻找或追随注视红球的表现为正常。
(5)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将手电灯放至婴儿眼正前方33cm,吸引婴儿注视光源;再用遮眼板分别遮盖婴儿的左、右眼,观察有无眼球摆动。正常婴儿两眼注视光源时,瞳孔中心各有一反光点,分别遮盖左右眼时没有明显的眼球摆动。
(6)眼球运动:自婴儿正前方,分别向上、下、左、右慢速移动手电灯。正常婴儿两眼注视光源时,两眼能够同时同方向平稳移动,反光点保持在两眼瞳孔中央。
(7)视物行为观察:询问家长儿童在视物时是否有异常的行为表现,例如不会与家人对视或对外界反应差,对前方障碍避让迟缓,暗处行走困难,视物明显歪头或距离近,畏光或眯眼、<!--HAODF:8:yanqiuzhenchan-->眼球震颤<!--HAODF:/8:yanqiuzhenchan-->等。
(8)视力筛查: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检查儿童视力,检测距离5m,视力表照度为500Lux,视力表1.0行高度为受检者眼睛高度。检查时,一眼遮挡,但勿压迫眼球,按照先右后左顺序,单眼进行检查。自上而下辨认视标,直到不能辨认的一行时为止,其前一行即可记录为被检者的视力。对4岁视力低于等于0.6、5岁及以上视力低于等于0.8的视力低常儿童,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的儿童,都应在2周~1月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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