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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可怜的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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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月十六
时间:
2013-3-19 15:43
标题:
可怜的质量受权人
现在质量受权人制度已经向普通药品生产企业推行。对于这些在普通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受权人来说,权力是增加了,但风险增加的更多,而收入却不见增加!可怜、可叹、可悲呀!
作者:
kjj227689
时间:
2013-3-19 15:44
若能确实做到GMP的要求,还有什么风险,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若是不能做到,那早晚都要接受被行业淘汰的命运。
作者:
runcamel
时间:
2013-3-19 16:29
能担任质量授权人就不要发那么多的牢骚了,应该感到荣幸,咱有这实力
作者:
wengine
时间:
2013-3-19 16:35
建议受权人任职条件中增加一项:必须是老总的亲信或具有成为老总亲信的能力。
作者:
伟大反对方
时间:
2013-3-19 16:45
受权人就是替罪羊,也是最无奈的人!
作者:
一帆1688
时间:
2013-3-19 16:58
哪里写了权利加大了?没有感觉到啊!
不过新送审稿的“兼任”倒是让我感觉到官家也没有明确受权人是什么样的 key person!
作者:
李天路
时间:
2013-3-1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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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月十六
风险越大,回报越高~~~ 就怕是个摆设,当你是个P!
作者:
迫波
时间:
2013-3-1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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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月十六
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就都应该由质量受权人决定该如何处置吧?
作者:
硬包红河
时间:
2013-3-19 20:23
看公司是重质量还是重生产,如果生产是老大,质量授权人只有受气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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