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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计委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 [打印本页]

作者: 别看资料    时间: 2009-5-1 17:20
标题: 卫计委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
经中国***批准,中国卫计委4月30日发布2009年第8号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止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公告,为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传播和蔓延,甲型H1N1流感还被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此前宣布,一致同意使用A(H1N1)型流感指代当前疫情,而不再使用“猪流感”一词。中国则将原人感染猪流感改称为甲型H1N1流感。

  传染病防止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是后果严重传染性最强的传染病,依次递减。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HAODF:8:ganyan-->肝炎<!--HAODF:/8:ganyan-->等20余种;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10余种。
作者: Derui0162    时间: 2009-5-1 21:35
紧跟最新消息.
作者: walnutws    时间: 2009-5-2 08:49
及时跟进,改的好。
作者: 烂泥田    时间: 2009-5-2 22:07
谢谢,能及时提供新信息。
作者: 烂泥田    时间: 2009-5-2 22:10
卫计委:对甲型H1N1流感**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香港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所在地区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甲型H1N1<!--HAODF:8:liugan-->流感<!--HAODF:/8:liugan-->传入和蔓延,卫计委2日下发通知要求,从5月3日起,对甲型H1N1流感**实施隔离观察情况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零报告制度意味着没有发现病情也要报告,上报疫情情况可以为“零”,但决不允许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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