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医医学论坛
标题:
大家注意关于“胰激肽原酶”的医疗**
[打印本页]
作者:
流云飘飘
时间:
2008-1-20 00:19
标题:
大家注意关于“胰激肽原酶”的医疗**
今天主任刚告诉我们一起关于应用“胰激肽原酶”的医疗鉴定。患者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查眼底提示片状出血。医生给予“胰激肽原酶”口服,患者住院期间在解大便时,由于用力过大导致眼压突然增大,眼底大量出血,导致<!--HAODF:8:shiming-->失明<!--HAODF:/8:shiming-->。家属状告医院的理由是:“胰激肽原酶”导致眼底出血加重,致使患者失明。医疗鉴定机构竟然判定构成医疗事故。
大家一定要记住,谨慎用药哦,保护好自己。
[
本帖最后由 流云飘飘 于 2008-1-20 00:21 编辑
]
作者:
♂茗
时间:
2008-1-20 01:58
:)
无语。
作者:
duguqiubai12
时间:
2008-1-20 16:30
不用药发生以外谁负责,医生现在谁还敢做!!!!!
作者:
zhengzhouneifen
时间:
2008-1-20 17:46
我们经常用胰激肽原酶,值得借鉴。谢谢!
作者:
eosun
时间:
2008-1-22 12:50
值得借鉴。谢谢!
作者:
寒冰
时间:
2008-1-22 18:31
反正错都是医生的。:(
作者:
wwrryy
时间:
2008-1-23 16:21
值得借鉴。谢谢! :call:
作者:
xywylll
时间:
2008-1-25 21:19
没有循证证实的药物还是少用好,现在世道不好啊!
作者:
bluedoctor
时间:
2008-2-4 23:33
这个病人干嘛那么使劲解大便?
欢迎光临 爱爱医医学论坛 (https://bbs.iiy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