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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这个患者的白蛋白 护士能帮她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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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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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mdzfx 于 2017-4-14 22:36 编辑


在临床一线,护理人员随时会遇到各种状况。
案例  
护士小李:我们医院规定必须是病人的白蛋白低于25g以下,才有资格输白蛋白,并且还要在医院医务科等部门审批。今天,一位病人家属拿了两瓶白蛋白给医生,这位医生马上给我说:XXX,这个病人家属从外面医药公司买了两瓶白蛋白,帮她输一下嘛。
当病人买到白蛋白时,护士不给她输,她认为这是护士有意和她过不去,并且这药是医生叫她在外面买的,我知道这是在医院不被允许的,从外面买的药拿到病房,质量问题谁个敢保证?护士给他输了,不出问题则罢,出了问题就是你护士违背了原则,是吃不了兜着走的,况且护理部是规定了的,病人“外带药”,护士是不能用的。
    还有一种情况:有的病人家属看到护士不给她输时,她自己把白蛋白给插上,护士只有睁只眼,闭只眼。假装没有看见?
    护士该怎么办?
点评
人血白蛋白,即是血液制品又是贵重药物,临床应用,没这么简单!
如果医生执意如此,护士就陷入被动,显得非常尴尬了。既然药物到了眼前,不用,就会得罪两种人——医生和患方(患者和患者家属)。
但是,这个问题临床上又会经常遇到,比如,肝硬化腹水的患者常常蛋白低需要输蛋白,医院里又紧缺(严管),医生只能让家属自己去买就告诉他们到一些正规的地方去买。这种情况下,患者家属把药品买回来了,护士拒不执行,也是不现实的。那么,护士如何做,才能确保患者安全和护理安全,是摆在临床护理人员面前的现实命题。
白蛋白是一种特殊用药,且由于相关政策规定,不达到一定的指标,就不能应用,可是,医生为了追求疗效,就会出现这种暗示,病人家属只要拿钱,就可以到外面买药。药物买回来后,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护士输也不是,不输也不是。  
人血白蛋白的【药物分类】属于血液制品/血容量扩充/水糖电解质酸碱平衡调节剂,【贮藏】室温下不超过25°C避光保存和运输,不得冷冻。
人血白蛋白属于血液制品,价格较贵,又是一种需要特殊条件下贮藏的“特药”、贵重药品,临床护士遇到这种情况,就更应该注意谨慎行事了。
病人需要输入白蛋白,主管医生让病人家属外购的现象,在我们身边,并不鲜见。白蛋白的应用,有严格的应用指证,以避免临床出现滥用的不良现象,医生同意患者外购白蛋白,更是一种违反《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作为患者用药的执行者,护理人员要正视这种情况,严格按章办事,规范处理。
对策
提前跟医生做好沟通
输入白蛋白,这种特殊用药,既是血液制品,又是需要特殊保管的贵重药,还有药物过敏的危险。有些时候,护士须知,医生的所作所为也不一定是对的,也有错误行为。护理人员是距离医生和患者最近的人员,知道他们有这种苗头后,护士有责任提前跟医生做好沟通、交流,不要惹火烧身,自找麻烦。从源头上打消医生自找麻烦的念头。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这种情况,非同儿戏。护士不是医生说什么就执行什么的“木偶”,要有自己的评判性思维和主张,要懂得保护患者安全和自己的职业安全。如果患者拿来的白蛋白属于私自行为,此时,护士可以拒绝执行,如果患方执意要用,护士可上报护士长、护理部、医务科、药事管理部门,听从上级管理部门安排,而不要盲从。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外购药品,不是你想用,就能用。《外购药品管理制度》明确指出:
  • 对于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医院所能{MOD}的,一律不准患者私自外购。
  • 不在医院应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需经医院有关程序同意后,方可由患者自行购买。所有外购药品的批准,必须按医院的外购药品批准程序进行。
  • 对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主管医生认为适合患者使用并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可同意患者使用该药品,同时必须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 征得主管医生的同意后,患者应填写《医院住院病人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并按《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文字说明,以保证药品质量。
  • 患者填写完《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审核,在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科,并在药剂科备案,医务科批准同意后,患者方能外购药品。
  • 患者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后,将***原件交于药剂科审核,审核合格后,将***复印件交经治医生,由主管医生将***复印件贴在《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背面附于病历中。
  • 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病人自己保管,对于由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进行确认,医患双方签订后,科室保管相关资料。
    如果你所在的医院没有《外购药品管理制度》,护士看到本文后,就要认真、学习、领悟,做到心中有数,再遇到此类情况,就照章行事,以有效保护自身执业安全。
      严格执行医嘱  
    面对患者的外购药,无论是私自行为还是经过医院批准的,护士只要严格执行医嘱,就能有效保护自己。像案例中的这种情况,如果患者的外购药属于私自行为,医生在其中已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主要责任就应该由医生来负责。护士除了上报,还需要医生下好医嘱,自己遵医嘱行事。不过,值得指出的是,主管医生需要按要求开医嘱并在医嘱上标明药品是自备,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一定要记住:要让医生下医嘱方可执行。
    签署知情同意书
    外购药的使用,必需有外购药申请单或知情同意书,是由医生让患者和家属签署的书面材料,上面有因输入自带的药品出现的任何一切责任与医院无关等等的内容。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护士再验看一下,放入病历保存。没有签署申请单的,护士可提醒医生签署并谨慎用药,协力保障护理安全。
    认真检查药品
    护士是患者用药的“终结者”,就要更加的慎重,有责任为患者用药安全把好最后一关。上述程序都走完后,护士接手时要认真做好药品检查,查验药品的来源(***)、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检查液体有无浑浊或被污染,瓶口有无松动,瓶身有无裂缝等常规用药核对。
    做好药品保管
    白蛋白的贮藏条件较为特殊,价格又较贵重,护士要慎重对待,能不保管就不保管。科里同意保管后,护士接药时,检查药品质量后,当面把患者床号、姓名写在白蛋白的盒子上,找一个单独的本子把数量和拿来蛋白的日期写在本子上,家属和护士同时签收,放在医用冰箱里贮藏。输的时候用几支就让家属和护士签字减几支,这样做虽麻烦,但为了确保护理安全,还是要加以注意。

   做好相关健康宣教
如果科室没有医用冰箱,或不接收帮病人管药,护理人员要为患者或家属做好冷藏贮存的宣教,告诉病入药物保存的方法,每次用的时候再拿来给护士,而且都要在低温下保存的条件之下,确保患者安全。即为密切护患关系,又为确保药品质量。
六个临床问答:
1、有的病人家属看到护士不给她输时,就自己把白蛋白给插上(输液器),护士只有睁只眼,闭只眼,假装没有看见?
答:不能装没看见,护士要立即报告医生、护士长,听从医生和护士长的安排,做好善后处理。并在护理记录里如实做好记录,以保护自己。
2、白蛋白属于血液制品,要是给患者用了,患者后来“倒后账”,怎么办?还需要用前查“术前五项(五种血液性传播疾病抗体)”吗?
答:用于防止因使用由人血液或血浆制得的药品而产生的感染的标准措施包括:捐献者的选择、对每份献血/血浆和血浆制备的药品时,不能完全消除传播传染性病原体的可能性。也同样适用于未知或新出现的病毒和其他病原体。
目前,尚无因根据欧洲药典质量标准已确定的工艺生产的白蛋白而发生病毒传播的确认报告。
当下,临床应用白蛋白并不检查“术前五项”。
但是,药品使用说明书上强烈推荐:每次给患者输注20%人血白蛋白时,记录产品的名称和批号,以维持患者和产品批次间的联系。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能输白蛋白吗?
答:尚未在对照临床试验中证实在人妊娠期间使用20%人血白蛋白的安全性。没有使用20%人血白蛋白进行动物生殖研究。但是,人血白蛋白是人血的正常组成成份。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必需时应由医师权衡利弊决定。
4、如果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输白蛋白,护士如何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答:应在医师指导和严密观察、监护下使用。
5、白蛋白需要低温保存,放病人那儿行吗?
答:如果患者买回的药品属于院方批准的正规渠道,护士可以按照科室规定,确定是否替患者保管药品,但要做好交接。医院和科室不准科室保管的,护士可为患者和家属做好宣教,嘱其按规定做好药品的冷链保存。
6、白蛋白使用前需要做皮试吗?
答:不做皮试。但在使用前,医护人员要常规询问患者的用药史和过敏史。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怀疑过敏或过敏性反应需立即停止输注。如出现休克,应立即给予标准的休克救治。
(本文首发于护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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