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最大限度控制高血压危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9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的重要性调查显示,我国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达18.8%,有高血压患者近2亿人。山东省2011年调查显示,18—69岁成人高血压患病率为23.44%,7—18岁中小学生血压偏高检出率达到14.1%。我市2011年筛查显示,成人高血压患者达30.5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2%。每年与高血压相关的心脑血管疾病死亡人数占全市因病死亡人数的44%以上。高血压已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之一,越来越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研究表明,过高的食盐(钠)摄入量是导致人群血压水平上升和高血压患病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高血压又是脑卒中和 冠心病发病的***危险因素。我市属于沿海地区,海产品{MOD}较为丰富,居民传统饮食口味偏咸,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达12.5克,约为《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量(6克)的2.1倍。通过采取健康促进策略,推行综合性减盐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居民食盐摄入量并控制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发病水平。为此,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与卫计委于2011年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这是我省、也是我国首次以[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为主导大规模、大范围推行的减盐行动,对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在我市实施,紧密结合“健康山东”行动和深化医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大力促进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 坚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主导、社会参与、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引导企业制售低盐食品,普及低盐膳食防控高血压知识,强化高血压干预措施,建立减盐效果监测与评价系统。到2015 年,全市居民低盐膳食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自我血压知晓率、高血压控制率明显提高,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到10 克以下。 (一)宣传启动(2012 年)。广泛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和重点行业、职业人群 培训。落实《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各市区(包括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分别选择1—2 家规模食品生产企业、2 处食品商场、2 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试点。 (二)实施推广(2013 年—2014 年)。执行山东省涉盐食品新标准,扩大减盐覆盖面。各市区80%以上的规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零售企业和餐饮单位采取减盐措施。开展项目中期评估。 (三)总结评估(2015 年)。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终期评估,做好项目总结合经验推广,建立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群减盐防控高血压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止知识。强化儿童青少年、家庭妇女等重点人群干预措施,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低盐膳食及高血压防控健康教育课程,托幼机构举办的家长培训等要开设合理膳食等知识讲座;各级妇联组织及所属的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要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家庭减盐知识讲座,并与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巾帼志愿者活动相结合。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为重点,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不同行业和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医疗单位要向高血压患者及高危人群发放低盐膳食健康教育处方,指导适宜人群使用低钠代用盐。食品生产加工、消瘦企业、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培训,主动落实减盐措施。中式烹调师、公共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师等职业技能培训要增加低盐膳食和科学营养知识内容。到2015 年,全市居民减盐防控高血压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贯彻落实减盐政策,创建减盐支持环境。推广涉盐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盐含量、盐含量分级标识及低盐膳食健康提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减少和控制食盐使用量。结合“海味经典”威海菜品牌的宣传推介,积极开展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创建活动,鼓励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开发和提供低盐菜品。加强涉盐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广泛动员商场、超市等食品消瘦企业开设低盐食品专柜,方便居民识别、购买低盐食品。推广使用盐勺、盐罐等控盐用具,为餐饮单位和居民家庭测量、控制食盐使用量提供支持。 (三)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 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人群高血压筛查和行为危险因素调查,及时更新居民健康档案,加强患者管理和高危人群干预,进一步降低高血压危害。到2014 年,各市区都要建立起高血压发现和早期干预体系,居民与高血压相关的心脑血管急性事件发生率明显降低。发挥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创建的“病友之家”、“孕妇学校”等阵地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饮食健康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健康教育、慢 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开展低盐膳食和防控高血压健康指导工作,强化干预措施,促进居民饮食健康行为的形成;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尽可能设立免费血压测量点,安放半自动或自动电子血压计,方便病人自测血压,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四)加强监测与评价,促进减盐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各级 疾控机构要根据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查评估,了解人群低盐膳食与高血压相关知识水平,掌握居民食盐摄入量及其来源、血压等指标,逐步建立居民家庭烹调盐使用量、居民尿钠水平和血压水平的动态监测系统。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消瘦企业和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建立监测点,开展低盐食品和低盐餐饮相关监测、食盐及涉盐食品生产与消瘦监测、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知识与行为及食盐使用量监测等,动态了解减盐政策与环境支持体系变化情况。镇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心脑血管急性疾病监测,逐步建立起全市脑卒中、急性心梗发病监测系统,掌握人群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患病水平和变化趋势,为科学评价项目效果提供依据。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顺利推进,市[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该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各市区要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项目全面实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搞好部门配合。卫计委门负责牵头制订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项目评估和工作考核,为相关部门开展行业宣传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宣传部门负责审定减盐防控高血压宣传计划,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上开设公益宣传专栏,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减盐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和工艺改造,推动低盐食品开发与生产。教育部门负责将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控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和托幼机构家长培训内容,在托幼机构和学校集体食堂推行低盐食品加工。科技部门负责将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内容纳入科技活动周活动,推广使用减盐新技术。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对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进行支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控知识纳入中式烹调师、公共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内容。贸易部门负责引导和组织食品消瘦企业开展减盐相关工作,在食品消瘦场所开设低盐食品专柜。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涉盐食品的监管,做好流通环节涉盐食品检验和信息监测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涉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提倡合理控制盐使用量;开展食用盐、涉盐食品标签标识和标注评价,将减盐内容纳入相关标准宣传和食品标签培训。旅游部门负责推动旅游星级饭店落实减盐措施,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知识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将低盐膳食纳入餐饮从业人员培训;把控制食盐使用量纳入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日常检查内容,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落实减盐措施;做好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食盐使用量监测工作。盐务部门负责做好低钠盐的产销监管工作,协助开展低盐膳食宣传。妇联组织负责将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纳入妇联日常工作、活动中,推动家庭减盐活动的开展。市烹饪协会、旅[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业协会、绿色食品协会、海参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也要发挥自身作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减盐工作在本行业内的推广实施。 (二)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项目实施年度专项资金,用于疾控机构印制宣传材料、购置限盐工具、开展技术培训和调查评估等。要加大公共卫生资源整合力度,将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有机结合,落实居民健康教育、重点人群指导和人群血压、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任务。要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发展改革、贸易、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管理对象的调查摸底,优先选择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大、内部管理规范的食品生产加工、消瘦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试点,推动项目全面开展。
(三)强化督导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实行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制订考核指标体系,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项目评估。市及各市区卫计委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督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完善配套措施。要将项目考核纳入“健康山东”行动考核内容,定期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