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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灵枢·官能》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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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9 2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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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官能》厘正


《灵枢·官能》[1]篇主体部分四字一句,读来文气磅礴,韵律铿锵,但“言阴与阳(“阳”原误作“五”,据《太素》[2]改),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所在。”是节前面部分“阳”、“行”、“藏”、“堂”同属上古韵阳部,非常合谐。而后半部分“部”、“腑”同属上古韵侯部,这样,“察其所在,左右上下”二句就失韵了。而下文“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显为上文的古注误入正文,注文误入正文的情况在古典经籍中很常见。以注文校正正文,则显然“察其所痛”的“痛”字为“苦”字之误,且疑是句与“左右上下”一句次序颠倒了。“苦”属上古韵鱼部,与“部”、“腑”押韵属鱼侯合韵。按:原文当如下“言阴与阳,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左右上下,察其所苦,知其寒温,何经所在。”而下面“审皮肤……知其气所在”应看作注文,方能使文气连贯,无鱼骨鲠喉之感。
下节“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稍,渐也。以,而也。末句“故能徐入之”费解。皮肤与九针相比,非常柔软,欲入则入,无“能不能”可言。此处“能”与“乃”通,则末句意为“所以就可慢慢将**入肌肤了”,这样于医理才可晓畅。
下文“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下气不足,积而从之;阴阳皆虚,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过于膝,下陵三里。”是节中前面部分“阳”、“当”属上古韵阳部,“从”属上古韵东部,为东阳合韵,后四句无阳部字,“膝”、“里”与前面六句中富韵的虚词“之”同属上古韵之部。就文意而言,后四句为前六句的补充 ,说明了上下气不足的实质是“厥而寒甚”的寒厥,其治疗在于“火”(温补)“下陵三里”。
《九针十二原第一》15:“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徐往徐来!)。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可作注文参考)
《经脉第十》123:“为此诸疾,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已经取之。”(可作注文)
下节“阴络所过,得之留止,寒入于中,推而行之,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结络坚紧,火所治之,不知所苦,两蹻之下,男阳女阴(原作“男阴女阳”,据《太素》[2]、《甲乙》[3]改。),良工所禁,针论毕矣。”是节至“不知所苦”句文气突然隔断,滞涩难通,诸家注解亦或遇难而默,或委曲强解,文理医理均不能今人信服。近来读《东垣试效方·暴挛痫眩》:“黄帝针经三卷寒热病(“病”字原脱)第三云:暴挛痫眩,足不任身,取天柱穴。天柱穴足太阳也。又云:癫痫瘛疭,不知所苦,两蹻之下,男阳女阴。洁古老人云:昼发灸阳蹻,夜发灸阴蹻,各二七壮。阳蹻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申脉穴也。阴蹻亦起于跟中(中字原脱),循内踝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照海穴也。”[4]始知现通行本《灵枢》中“火之所治”与“不知所苦”二句间脱“癫痫瘛疭”四字,使本来浅显明了的**变得晦涩难通,补入四字,后六句的文义医理就都霍然贯通了。禁,珍秘也,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于公,公毋泄”中“禁”字义正同,非禁止之意。本节可译为“癫痫和高热痉厥两类疾病,发作时病人都感觉不到痛苦;治疗时,男女(或昼夜发作)分别灸治阳蹻的申脉穴与阴蹻的照海穴。这是良医极端珍视的知识。到这里,《针论》就讲完了。”这里男女二字张元素以昼夜为释,似有所本,值得注意。详男女常借指阴阳,阴阳常借指昼夜。《官能》上文“上气不足”一节治法亦曰“火自当之”,且注明取穴“下陵三里”,与本节相似。二者相参,疑此处**中尚脱有关“火”治的文字。
依东垣引文,此节在《黄帝针经三卷寒热病第三》,则此当是《寒热病》篇之文。详本篇篇名为“官能”,《太素》卷二九引此篇作《知官能》,但仅末节论“官能”,且与前面文字不相衔接,他节均论九针与寒热病,与东垣引文标题相合。结合篇中反复出现结语,如“知官九针,针论毕矣”,“良工所禁,针论毕矣”,似本篇为多篇碎文拼成,值得进一步研究。
《东垣试效方》中多有《黄帝针经》引文,且时与《灵枢》、《素问》引文并现,但体例不同。引《素问》多直引篇名,或“内经曰”、“经曰”,或直接用引文,不注出处。引 《灵枢》较少,或曰“灵枢曰”,或“内经曰”、“经曰”。二经引用之体例均甚简。引《黄帝针经》则作“黄帝针经九卷卷几某文第几”,或作“黄帝针经卷几某文第几”,其体例极为详备,与引用《素问》、《灵枢》二经形成鲜明对比,作者显然将《黄帝针经》与《灵枢》看作不同典籍,且对《黄帝针经》的珍视现于字里行间。考《甲乙》、《太素》亦脱“癫痫瘛疭”四字,显见《甲乙》、《灵枢》、《太素》所据为同一传本系统,而《针经》则为另一系统,则《针经》对校正诸经之失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为应将古籍中《针经》引文进行辑复,以推动《内经》的训诂研究,从而正本清源,进一步促进中医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四部丛刊本黄帝素问灵枢经(以明·赵府居敬堂本为底本),上海,涵芬楼,民国,(11)1~4.
2   隋·杨上善撰注,民国·萧延平校正,黄帝内经太素,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5,337-342.
3   张璨玾,徐国仟,针灸甲乙经校注,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上)976-1024.
4    金·李杲,东垣试效方(影缩明·倪维德校订本),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8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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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05-12-1 13:11 | 只看该作者
唉呀,怎么没人顶一下呀。只好自己抛砖引玉了。

本文是野豌豆研究内经的一点体会。我认为,正医先正经。中医要走出目前的困难局面,除了要有好的临床外,也要有好的理论,而好的理论的根本是对内经有正确的理解,不能一名话可以代表几种意思,无限拔高,只能毁了中医。
正经先正字,不识字,读错字,必然误解内经原意,因而守先要将内**字进行训诂。
古语云白首穷经,其困难可想而知。作者不自量力,算是抛砖引玉,希望
各位多发表一些内经字词句篇章训诂研究的文章,以推动中医的发展。
3# 板凳
发表于 2005-12-1 14:21 | 只看该作者
在此请教一个问题:

“为此诸疾,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已经取之。”

这句话前面好理解,就最后一句“已经取之”的“经”,不知做何解?
       我理解为:1.法(常理、常规)即“以法取之”;
                          2.指《内经》;
                          3.特指所属经络。
还望赐教。
4
发表于 2005-12-5 18:05 |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感谢您读完了我的这篇文章,只有大家都对经典感兴趣了,都来学经典,都来研究经典,中医才能立定脚根,才能有大的发展,走出目前的低谷。
您的问题是“已经取之”如何理解。这也是曾困扰我的问题。我以为:经者,常也。已经取之,即按治病的一般常规进行治疗就可以了。本无太玄妙的意义。犹今这医疗对策,对于特殊的地方往往详加讨论,以解除学者的疑问;对于一般的问题,不必加以特别解释的,只一句“常规处理”就完了。
您以法,常法,常规,解释经字,与我的看法是一致的。
解释成经络不合适,因为这里所论及的三种治疗情况均为按经络治疗,只是前二种有特殊的补泻要求而后一种并无这类特殊要求而矣。
不知您是怎么看待的。
这种非常难写,所谓“皓首穷经”者也,然豌豆偏在一隅,所见有限,难免有不恰当的地方,欢迎指出来,进行讨论,共同提高。


edited by yewandou591 on 2005-12-5 at 06: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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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5-12-5 19:41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有时越看书越疑惑,还得多读读经典。
6
发表于 2005-12-5 21:48 | 只看该作者
是这样,只有多读书,才能视野开阔,判断有据,中医尤其如此。
您对经典的理解很精通,希望经常交流。
7
发表于 2006-2-6 14:30 | 只看该作者
“言阴与阳(“阳”原误作“五”,据《太素》[2]改),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所在。”是节前面部分“阳”、“行”、“藏”、“堂”同属上古韵阳部,非常合谐。而后半部分“部”、“腑”同属上古韵侯部,这样,“察其所在,左右上下”二句就失韵了。而下文“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显为上文的古注误入正文,注文误入正文的情况在古典经籍中很常见。以注文校正正文,则显然“察其所痛”的“痛”字为“苦”字之误,且疑是句与“左右上下”一句次序颠倒了。“苦”属上古韵鱼部,与“部”、“腑”押韵属鱼侯合韵。按:原文当如下“言阴与阳,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左右上下,察其所苦,知其寒温,何经所在。”而下面“审皮肤……知其气所在”应看作注文,方能使文气连贯,无鱼骨鲠喉之感。
以上一节的处理有点问题。
下字上古与部腑苦同韵,音互,故“各处色部,五脏六脏,左右上下,察其处苦”之语序无需再行已乙转。
今特正之。


本文贴上爱爱医已经二月半,但回贴者了了,自己再顶一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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