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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管理] 【病安管理】医疗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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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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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mdzfx 于 2017-11-5 09:24 编辑

医疗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类型复杂性、危害严重性等特点。为进一步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医疗风险,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常规要求

1.各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全院各科室及各医务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相互维护;严禁在患者面前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进修及实习医师不得***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

10.患者需要输血时,必须进行传染病学等相关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和销毁。

11.各科室在做有创诊疗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医技科接到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卫技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书写。

13.收治患者必须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

14.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及会诊制度。

15.住院期间的三级以上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16.主管医师履行患者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告知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等;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创伤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及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对以上内容,主管医师必须做好文字记录,并嘱患者或受托人及时签字。

二、防范控制措施

1.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科主任作为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

3.加强医疗缺陷监控。

4.严格实行技术准入和人员准入制度。

5.加强对高风险科室(专业)及急诊急救工作的管理。

6.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7.加强运行病历环节质量管理。

8.加强医患沟通。

9.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

10.医院设置专职部门(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医疗**日常接待处理工作。

三、医疗**应急处理预案

1.发生医疗**争议时,启动本预案。

2.一旦发生医疗**争议,需立即通知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主管部门,白天为医务科(医患沟通办),夜间和节假日为总值班,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医疗**争议,除按上述送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

3.由医务科(医患沟通办)会同科主任共同查找原因。

4.由医务科组织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科主任或当班最高级别医生。

5.医患沟通办负责接待工作并协调后续处理工作,科室制定专人解释病情。

6.根据患者或家属的要求决定封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7.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医务科(医患沟通办)以及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指定相关部门保管。

8.如患者死亡,应尽全力动员尸解,病历上应有记录。

9.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10.当事科室须及时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至医务科。

11.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12.遇家属或病人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正常秩序者,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报警。

来 源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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