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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医嘱」对于我们小护士而言,就是医生开出医嘱后,我们仔细认真核对无误后才可执行。即使是抢救时的口头医嘱,也要在六小时内据实补记。
然而,在我们上班的时候,特别是夜班,一些不怎么忙的科室,医生查完房后便早早就去睡了。然而,问题来了,相信很多护士会碰到一些不守「规矩」的医生,半夜病人有个发烧疼痛的,他们就给一句话「一粒退热栓」,「一粒止疼药」。生怕打扰他们的「清梦」。我想说的是,这不是抢救,我们可以不执行,但是,我们会碍于情面,天天又在一起共事,一些医生会觉得你小题大做,就一粒药又没什么,所以,有时候,我们还是得按他说的做,但是,大家想过没,出了事,谁负责?
刚毕业时,我工作的科室是肛肠科,都知道**处手术,麻药过后会格外疼。半夜里,病人疼痛,我们去叫医生的时候,不但不起来看病人,就直接甩出一句话「给一粒***」,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了。自己也不怎么懂,想着应该没事,就直接给了药给病人,谁知道药不怎么给力,还是疼。
于是,再去叫医生,叫了半天,好不容易醒了,还是不愿意起来,就又说了句:「这还需要问吗,肌注一支***啊!」。我当时就蒙了,心想:我要是知道,你就失业了!
但是,谁叫别人是医生呢,还不是要执行,出来后觉得特别委屈。但是,又想:针剂可不是随便乱用的。就上网查了查,一查不知道,查了才知道***是属于毒麻药,而且,要按病人年龄,体重等计算剂量的。后来,不说也知道,我没有执行。但是,我得罪了医生。
再后来,护理部主任知道了这事,批评了一些不守「规矩」的医生,还告诉了我方法:当你再碰到这事时,你就拿出手机,让他把话说清楚录下来,相信医生看到你这个举动,就立马得爬起来,或者,你让他们去睡觉前先开好医嘱,然后得让他们签上大名,再加上录音,估计,他们就得“缴械投降”了。
但是,最好的方法还是「规规矩矩」做事,大家懂得。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只是小护士,承担不了那么多,要懂得保护自己,就该对这种医嘱「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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