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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 医务人员强烈提议制定《新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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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4-2-5 2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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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强烈提议制定《新九不准》        
1. 不准随便加班。严格遵守劳动法,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以及国家关于带薪年假所有制度。      
2. 不准值班后不休息。下夜班后不准查房、处理患者、出门诊、上手术。         
3. 不准疲劳工作,以免增加工作失误。司机、飞行员都禁止疲劳驾驶,医生应等同。         
4. 不准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接听患者电话、接受患者咨询,属于超职业地点行医。         
5. 不准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外见到有受伤、突发疾病的患者就暴露医生身份、前去救助,属于违法行医。         
6. 不准周末、公共假日查房、改医嘱、换药、手术,以免打扰患者休息。         
7. 不准利用休息时间参加学习、学术会议、写论文、搞科研、阅读专业书籍、继续教育、及所有与提升职业能力有关的活动。         
8. 不准半夜离家去医院抢救患者、做手术,否则患者会认为你另有所图。         
9. 不准根据病情用药,不准给患者开各种检查,必须看一眼就得确诊,并用最便宜的药把患者治好、把死人治活、把瘸子治成刘翔、把瞎子治成神***、把傻子治成爱因斯坦。时间仓促,如有遗漏,请卫计委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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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沙发
发表于 2014-2-7 12:25 | 只看该作者
[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屏蔽]应该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大对伤医害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应该营造一个人人理解医生、尊重医生和爱护医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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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凳
发表于 2014-2-7 12:4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意见很好,但是可行性很低,社会是一个大江湖,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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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2-8 03:42 | 只看该作者
想法是好的,现实很残忍
5
发表于 2014-2-8 15:48 | 只看该作者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6
发表于 2014-2-10 22:50 | 只看该作者
内容好的话,应该好好学习下。
7
发表于 2014-2-11 11:17 | 只看该作者
有能力自己单干的话,这都不是个事。
8
发表于 2014-2-14 09:25 | 只看该作者
自己单干的话,这都不是个事,呵呵
9
发表于 2014-3-6 1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ybh317

批准!我同意!但要执行,医院肯定让我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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