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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 海南: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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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2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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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海南省将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记者28日从海南省卫生厅了解到。

为落实这项政策,海南省卫生厅规定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开展门诊统筹的准入条件:即村卫生室应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取得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对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的村卫生室优先纳入。准入条件还包括,村卫生室应具备医疗服务要求的信息化设施(包括电脑、打印机、宽带网络等),安装使用海南省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医疗费用补偿审核监管系统(小医院系统)等,对基本医疗服务及费用报销实行信息化管理。记者了解到,为工作方便,海南省财政将统一出资为村卫生室配备笔记本电脑。

据介绍,海南将把符合准入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纳入新农合定点开展门诊统筹管理,报销补偿的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报销比例。海南还将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规定同一参合农民在同一所村卫生室就诊,每天最多只能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标准及新农合补偿标准为3元/次,其中新农合补偿每门诊人次2.5元,参合农民个人自付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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