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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再去确诊一下。我只能把手术指证发给你看看。
肝血管瘤外科手术指征应从严掌握。具体包括:
(1)有十分明确症状(排除其他可能引起类似症状的疾病);
(2)瘤体破裂或伴有大流量动静脉瘘及凝血功能障碍(Kasabach—Merrit综合征);
(3)不能排除其他肝肿瘤;
(4)血管瘤体直径>10cm 。
但当瘤体直径在5cm一10cm且合并以下情况时视为相对手术指征,当患者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因疾病存在产生的心理压力而受到严重影响时应考虑治疗。
(1)邻近第一、二肝门;
(2)瘤体生长速度每年直径>2cm;
(3)瘤体突出于肝脏边缘,尤其位于肋弓以下;
(4)合并胆囊结石等其他外科疾患。对位于肝中央部或尾叶的血管瘤,因其手术治疗可能需切除大块肝组织,手术的并发症和病死率还难以被患者所接受。故不主张积极手术,而宜密切地随访观察,更趋从严掌握手术指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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