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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一见稀奇事。今天中午,来了一个特殊病人,给大家说说,患儿,女,9岁。因上感,在家中输液,中午吃饭时,大人喝啤酒,女孩也倒了半酒杯啤酒,喝了。约10分钟左右,女孩全身痒,家长把液体拔掉,到我处诊治,查:患者神智清楚,回话流利,能自己行走,皮肤发红,猩红热样皮疹,以面部为重,双眼睑水肿。家长问是否是医生把药用错了。医生向家长问清情况,向病人介绍了药物与酒的关系。因本人没有对此病的治疗经验,让其转县医院治疗。
庆幸:一个医生幸免遇难。假设,如果女孩,过敏死亡,这个倒霉医生,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就此,再次提醒各位爱友,千万不要让病人把液体带回家输,如果真的出了事,即使有“责任书”也不会管用。首先是麻烦。
请大家发表对此事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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