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有的地方正在挂证的,抓到以后没收
近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发布通知,决定在药品经营企业内部建立“企业内部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执业药师挂证,一旦举报属实,最高奖励50万元。 通知内容显示,2016年9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海南弘力医药有限公司,其质量管理部部长杨某(执业药师)不在岗,实为***挂靠人员,要求撤销其GSP证书。此后,海南省药监局要求企业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并开展专项排查行动。 以下为企业员工举报制度中,药品经营企业不得从事以下违法行为: 一、有违法经营或有任何违规经营假药、劣药行为的; 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三、为无证经营药品行为人提供药品; 四、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超范围经营药品; 五、擅自购进和消瘦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六、非法收购药品、超温湿度值规定范围储存药品; 七、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执业药师在其他企业***、挂靠; 八、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等便利条件; 九、在药品经营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执业药师,你还敢挂证吗? 近年来,由于执业药师在药店挂证能获得工资以外的额外收入,所以执业药师考试一直处于热门地位。而许多药店“聘”用一张执业药师注册证,也只是应付GSP认证和检查。 但是,看似一劳永逸的赚钱途径,现在也成为了被有关部门盯上的重点打击对象。 举个例子,2015年7月,东莞市药监局对某药店涉嫌消瘦假药进行通报,而店主非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疑执业药师挂证,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被罚十年内不得从事药事工作,并且因消瘦假药罪被判处**7个月。 目前,在很多药店,尤其是单体药店,执业药师都同时充当着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然而,很多药店,执业药师只是***挂证的,也就是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都是执业药师,但是药店的实际经营权,却依然掌握在药店老板手中。 如果是按照正常合法经营,似乎没什么风险。但是一旦违法经营,药品质量出了问题,消瘦假药,最严重的后果莫过于牢狱之灾,和被驱逐出药事队伍10年。这个定时--会炸的东东--一旦<---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受限--->,将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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